宜城市民政局第二次地名普查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标题更正)
宜政采公编号:(略)
受宜城市民政局委托,宜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宜城市民政局第二次地名普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一、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略)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1、普查范围:(略)
2、普查内容:(略)
四、普查项目完成工期:(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预算资金:(略)
七、资格审查方式:(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送至宜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核原件,留复印件),经资格审验后领取文件(不办理邮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经营范围包含测量测绘和地理信息服务等);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证明书;
6、通过A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两项资质;
8、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业务合作单位准入证;
9、财务状况:(略)
(略)、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和项目组成员相应职称证书;
(略)、(略)年1月以来,承担过的国家大型相关普查(略)万元以上项目业绩,即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略)、 (略)年1月以来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重合同、守信誉证书、省部级或国家相应等级的项目技术学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略)年以来省部级以上研究成果证明。
十一、投标人可在(略)年4月7日起至(略)年4月(略)日上午(略):(略)
十二、投标有效期为(略)天。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十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地点):(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联系地址:(略)
邮 编:(略)
宜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