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洪山镇卫生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询 价 公 告
依据《随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略)](略)号,随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随县洪山镇卫生院委托,对其血液透析机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预算价格:(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若投标方为经销商需提供血液透析机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提供血液透析机质量检测报告和环境体系认证。
4、须有随州授权本地维修售后点,提供供应商与售后点的委托售后合同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略)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书原件领取询价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未能到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投标方为经销商需提供产品生产血液透析机 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④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血液透析机环境体系认证证书;⑤须有随州市授权本地维修售后点,提供经销商与售后点的委托售后合同书。(另需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壹套,并带以上原件备查)。开标时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送达表上签字,该法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报名时的同一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按本文件附表格式)。否则,投标文件将被不予接受。
八、询价保证金(略)元(开标现场密封递交)。
九、开标截止时间:(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机构:(略)
地 址:(略)
(略)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