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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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涪陵区珍溪镇农村居民点环境改善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珍溪镇农村居民点环境改善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略)】(略)号文和涪移民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略) 2.2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略) 2.3工 期:(略) 2.4项目招标范围:(略) 2.5项目分包情况:(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 4.3 招标文件每套(略)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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