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抽检费项目变更公告
武汉中阳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就“汉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抽检费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原公告:(略)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略)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资质,且具备相应营业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含监督检验资质);
3.投标人近3年内((略)年1月至今)需具备同类服务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略)年、(略)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证明(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
8.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截止日期须包含在告知函有效期内)。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略)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取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法人资质,且具备相应营业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含监督检验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略)年-(略)年度或(略)年-(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员工缴纳社保证明(被委托人须在社保名单中);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
6.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截止日期须包含在告知函有效期内)。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
报名提交的资料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做相应调整。
二、原公告中“2.领取时间:(略)
三、原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汉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武汉中阳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联系方式:(略)
招标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武汉中阳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