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新档案馆建设项目设计(三次)由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以冶财采计[(略)]A(略)号文批准采购,招标代理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城投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建设规模:(略)
2.4.投资总额:(略)
2.5.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6.设计周期:(略)
2.8.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上述人员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至少承担过:(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7.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略)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9日9时(略)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略)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授权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8.本项目对未中标人无任何补偿。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招标文件制作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