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门边防检查站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重招)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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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略)号中信银行大厦(略)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略)号中信银行大厦(略)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略)号中信银行大厦(略)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略)-(略)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谭先生 (略)-(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略)号中信银行大厦(略)室(江门分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小姐 (略)-(略)-(略)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略)JM(略)A 江门边防检查站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重招)-发售稿-.rar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边防检查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门边防检查站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略)
谈判时间:(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磋商文件售价:(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江门边防检查站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 采购数量 :(略)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服务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 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3具备有效的经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一类机动车汽车维修”或“二类机动车汽车维修”的经营范围;
6.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7.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说明:(略)
7.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7.2.2有效的经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一类机动车维修”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的经营范围;
7.2.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2.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备注:(略)
注:(略)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略)元,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十、 谈判时间:(略)
十一、 谈判地点:(略)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略)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邮箱:(略)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附件:(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期:(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