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联乡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民乐县民联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民乐县 | 公告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汉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民乐县民联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民联乡张明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金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生态工业园区创客公寓一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民联乡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登记号:(略)
甘肃金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民乐县民联乡的委托,对“民联乡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略)
二、磋商内容:(略)
三、项目预算:(略)
其中:(略)
自筹资金:(略)
四、项目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基本概况及用途:(略)
2.采购需求及数量:(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须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上述条件须同时满足。
六、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七、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略)
2.磋商时间:(略)
3磋商地点:(略)
八、保证金的递交
保证金于(略)年7月6日9点前由供应商基本帐户划转(汇款)至县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单位名称:(略)
九、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略)
(一)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前与我中心核对确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交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民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递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保证金递交后不再换取民乐县分中心收据。
(四)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或代理公司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在保证金缴款单附言栏中必须填写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以便及时区分确认保证金对应的供应商名称、项目,否则,视为无效。
(五)未成交的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进账单和收据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退付保证金;中标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进账单和收据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退付保证金,退回公司基本账户。
十、监督单位:(略)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办公地点:(略)
甘肃金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