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加氢裂化装置缓蚀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加氢裂化装置缓蚀剂采购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长庆石化分公司委托,现对加氢裂化装置缓蚀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预计采购金额(略)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招标公告。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略)
2.3 交货地点:(略)
2.4 招标结果有效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3.3 投标人须取得SI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须提供(略)年度(或最新)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
3.5 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今,该产品在同类装置销售业绩达到3家及以上,累计数量达到(略)吨及以上;且合同相对人为石油石化行业最终用户,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方为有效业绩,投标人合同或发票原件备查;
3.6 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7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8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 月(略) 日至(略)年(略) 月(略)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略) 时至(略) 时(略) 分,下午(略) 时至(略) 时(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持电汇凭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价(略)元,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或电汇,不受理现金业务。
电汇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行号:(略)
4.3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略)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5.5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略)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招标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略)年4月2日
:(略)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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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用缓蚀剂
| (略)
| 吨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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