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山东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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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污染源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略)
1.时间:(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公告期限:(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 (1)如果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报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进行单独分项报价并加以说明,且于开标现场单独提供产品所在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清单页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页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谈判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3)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5%的扣除优惠;最终价格=投标报价×(略)%,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本项价格扣除以供应商于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开标现场提供的所报产品属于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在价格评审中进行价格扣除优惠。 (二)小微企业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略)%,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②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格式见附件,仔细对照声明函,属于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对所提供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③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企业 给予**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略)%,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四)残疾企业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略)%,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 (略)号)的规定,供应商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略) 附件:(略) 发 布 人:(略) 发布时间:(略) | ||||||||||||
| 磋商文件(最终版).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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