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陕西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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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商州区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小学、区直小学、民办学校,城关街道办事处中心校:
根据《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政教发〔2019〕155号)和《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州科教体发〔2019〕99号)精神,区科教体局制定了《商州区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6日
商州区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商州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商州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商州城区户籍及住房(和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的儿童,或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是2013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残疾儿童可延缓入学一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审查合格者直接报名,民办小学自行招生,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面试。
(二)坚持“三统一”入学原则。2019年城区公办、民办小学入学工作按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分类统一要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
(三)坚持按序入学原则
1.民办学校(商丹高新学校、商州秦韵小学、商州富兴学校、商州阳光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到有就读意向的小学报名,录满为止。
2.公办学校(商洛市小学、区第一小学、区第二小学、区第三小学、区第六小学、城关街道办事处各小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一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优先就近入学;二是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入学;三是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城区各小学可有序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四)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因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形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房产权不一致,家长申请公办小学学位时由学校查实统筹安排。
三、工作程序
商州区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政策宣传(8月6日——8月11日)。区科教体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商州区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商州区第六小学学区划分的通知》;城区各小学负责在学校内外醒目位置张贴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所需证件、报名时间、地点,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组织招生
(一)民办小学
1.报名审查(8月12日——8月15日)四所民办小学招生坚持计划管理,不得组织考试、测试、面谈。招生录取后直接缴费,招满为止。招生工作各校自行组织,责任自负,招生过程接受区科教体局及社会各界监督。
2.所需证件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区内加盖当地镇办政府公章及户籍地所在学校公章;区外加盖当地镇办政府公章、户籍地所在学校公章及户籍地县科教体局公章)。
⑥儿童体检表(县区级及以上医院提供)。
(二)公办小学
1.审核报名(8月21日——8月24日)。在商州城区公办小学有就读意向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商州区人民政府网(www.shangzhou.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找《商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7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的通知》《关于商州区第六小学学区划分的通知》《商州区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或在有就读意向的小学查看学校招生通知,按照要求到对应学区小学审核报名。
2.所需证件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产证(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购置商品房暂无房产证或购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单位集资购房须提供单位购房证明、职工社保卡、工资卡等;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
⑤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务工人员须提供);同时需提供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区内加盖当地镇办政府公章及户籍地所在学校公章;区外加盖当地镇办政府公章、户籍地所在学校公章及户籍地县科教体局公章)。
⑥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儿童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提供)。
3.报名类型
第一类:“人户合一”型。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的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为第一类入学学生。
主城区各公办学校对本学区内符合第一类型的适龄儿童,首先安排入学,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类:“人户分离”型。城区各公办小学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一是户籍优先。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均有商州主城区户籍,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为准,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商州主城区户籍,但在商州主城区购置房产,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第三类:“随迁子女”型。城区各公办小学根据学位情况可接收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自行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有序予以解决。确需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8月29日在商州区科教体局登记,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来商工作外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阶段:入学注册(8月31日)。城区各小学通知新生8月31日到校注册,开展入学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严禁各学校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费用。
(二)学生逾期不按时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严禁已被录取的学生到城区其他小学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四)商洛市小学、区直小学、民办小学及城关街道办事处中心校招生期间每天下午5时前上报报名总数及当天报名人数(电话:2390673)。
(五)各小学根据学生异动情况,招录的其他年级插班生,不得组织考试,年级总人数不得突破该年级在一年级招生时的计划总数,且班级人数不得出现大班额。
(六)强化学籍管理。城区各学校务必在9月8日前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上报区科教体局普教股审核备案,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七)区科教体局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公办小学:2390673;民办小学:2381902),开通举报电话(2390671)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八)区科教体局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九)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控制一年级班级人数,对于违规招生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严厉追责。
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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