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三强一制造”战略,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组织)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式,推动管理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松阳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松阳县2019年度(第四届)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松阳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设计施工、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和在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均可申报松阳县政府质量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登记注册的住所(集团公司指总部)在松阳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或者服务二年以上;
2.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基本普及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培训,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其经营规模、利税、社会贡献程度居县内同行业前三名;当年上交税收60万元以上;
4.开展质量强企、质量强业活动,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促进标准化生产等方面成绩显著;
5. 企业主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二)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县企业或者有关单位负责或者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2.熟悉《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组织或者参与实施质量强县或者其他质量提升活动,在质量强企、质量强业、质量强县工作中成绩显著;
3.掌握质量管理理论和专业技能,积极学习和推广应用卓越绩效评价、六西格玛等质量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参与体系认证、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小组等质量活动,为单位或者区域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
4.弘扬科学精神,勇于开拓创新,在质量改进、技术创新、工艺革新、培育与提升品牌、发展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贡献卓著;
5.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美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劳动,作风严谨,廉洁奉公,赢得干部职工的赞誉和社会公认,受到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推荐;
6.在管理或者其它特殊领域对质量工作作出卓越贡献。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应递交如下材料:
1.《第四届松阳县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组织概述(简介)一式三份;
3.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三份;
4.证实性材料一式三份;
5.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两张,要求盘面贴企业(公司)标签,内装全套申报材料。
(二)个人申报应递交如下材料:
1.《第四届松阳县政府质量奖(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2.自我评价报告(个人)一式三份;
3.证实性材料一式三份;
4.提供光盘(电子文档)两张,要求盘面贴个人标签(公司),内装全套申报材料。
(三)版式要求。
1.装订成册。
2.单独制作封面及封底,封面及封底的纸质采用157g铜版纸,白色,封面格式见附件1。
3.编制目录。企业的目录顺序:申请表、组织简介、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个人的目录顺序:申请表、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
4.申报材料一律使用标准的A4纸双面打印,使用页码。正文采用小四宋体,行间距20磅;图表采用5号宋体。
四、申报有关要求
1.县政府质量奖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协会要对照条件,认真把关,做好本辖区和本部门的组织发动工作,并认真签署推荐意见。
3.申报表在松阳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查询并下载。
4.申报材料报送松阳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产品监督管理科(县强县办),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8号;联系人:范海波 游可卿;电话:8806762】。不受理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
5.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第四届松阳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封面
2. 第四届松阳县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
3. 第四届松阳县政府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4. 松阳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基本条件符合性审核意见表
松阳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