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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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农机生产环境,定于2019年5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19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都安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30日
2019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河农局发〔2019〕1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自治区、市农业农村厅有关安全生产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巩固“平安农机”创建成果为契机,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通过抓好源头治理,广泛宣传教育,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等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监管,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农机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推进“专项整治”“综合治理”和“平安农机”等活动,着力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查处农业机械驾驶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农民群众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我县成立全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蒙汉华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姚庆辉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黄建山、陆卫妮、苏卓杨、韦俊能、韦隆、莫绍立、韦秀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由黄建山兼任,副主任由陆卫妮、苏卓杨兼任。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乡村道路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超速超载、未检验作业及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河农机〔2017〕12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种变拖违法行为。
(三)大力开展悬挂外省牌照拖拉机专项整治。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外挂拖拉机的监管,认真摸排外挂拖拉机的相关信息并登记造册,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外挂拖拉机集中整治,与公安交警、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结合当前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牌假证、非法改装、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外挂拖拉机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两个部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以及配套的工作规范和证件标准,严格把控和监管工作。
(五)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通过发布通告,发送手机安全短信,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动员,新闻媒体宣传,以及在主要村口、圩镇主要路口、重点路段、拖拉机集中场所等处设置标语或警示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和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从5月2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宣传动员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做好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治阶段(6月1日-8月31日)
采取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的办法,各乡(镇)各单位在辖区内认真查处各种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对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乡(镇)各单位针对督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加大整治力度,防止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反弹,确保整治效果。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
各乡(镇)各单位对此次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按时将隐患排查治理完成情况和统计表报送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个人。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深入排查隐患,确保整治实效
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农机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坚决依法处理。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处理。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导检查
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做好日常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对重点村、重要时节的农机安全生产监控,要积极争取乡村干部、公安交警、派出所的配合,共同做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监管盲区。同时,各乡(镇)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对好的典型做法要大力宣传,推广经验。对排查及整治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或者不按规定开展排查及整治工作的,要给予批评并督促其及时纠正。对专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四)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农机事故预防和处理协作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以及信息互通机制。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工作,确保值班电话、事故报警电话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动态。
请各乡(镇)于10月10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完成情况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陆卫妮,联系电话:0778-5212142 ,电子邮箱:daxnjj5212142@163.com )。
附件: 乡(镇)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统计表
附件
乡(镇)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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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上路执法(次) |
排查 农业 机械 (台次) |
排查 驾驶人 (人次) |
隐患数量 |
治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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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 行驶 (台次) |
违法 载人 (台次) |
超载 (台次) |
超员 (人次) |
酒驾 醉驾 (人次) |
无证 驾驶 (人次) |
其他 |
无牌 行驶 (台次) |
违法 载人 (台次) |
超载 (台次) |
超员 (人次) |
酒驾 醉驾 (人次) |
无证 驾驶 (人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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