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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同安区委第十轮第二批巡察展开

2020-10-13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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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福建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自2020年10月12日起,对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延伸巡察区教师进修学校、同安职业技术学校、同安实验中学)以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伸巡察区社会保险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就业中心)党组织开展巡察,时间两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别

第一巡察组

第二巡察组

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

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

(延伸巡察区教师进修学校、同安职业技术学校、同安实验中学)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伸巡察区社会保险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就业中心)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彭东兵

副组长:王向阳

组 长:陈育材

副组长:方 翊

组 长:陈美玲

副组长:蔡水坝

值班电话

17750017201

(工作日8:00-18:00)

17750017202

(工作日8:00-18:00)

18020701829

(工作日8:00-18:00)

来信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

000322号邮政信箱,

邮编:361100

福建省厦门市

000323号邮政信箱,

邮编:361100

福建省厦门市

000325号邮政信箱,

邮编:361100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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