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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53号通告

2021-10-26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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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黑龙江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10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二人为夫妻关系,自3月至10月15日一直在甘肃省武威市工作生活。夫妇2人于10月15日18:00从甘肃武威站乘坐K42/43次列车(8车厢28号下铺、29号上铺),10月16日9:15抵达呼和浩特东站,隔壁9号车厢乘客艾某某为宁夏银川市10月18日报告的确诊病例。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10月16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呼和浩特市进入我市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呼和浩特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呼和浩特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交通入口排查、“两站一场”排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     二、对排查出的来自呼和浩特市抵返人员,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涉疫地区抵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隐瞒旅居史情况造成疫情输入的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呼和浩特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呼和浩特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呼和浩特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10月16日以来有过呼和浩特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7380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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