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异地就医备案!威远发布重要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内江-威远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0日 |
威远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异地就医备案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广大参保群众:
我县常态化开展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抽查核验工作以来,广大参保群众积极配合、依规落实,为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异地就医备案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备案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合法权益,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结合近期备案信息抽查核验发现的有关情形,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承诺制备案事后核查管理。
通过承诺制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时限配合事后核验并补齐佐证材料:(略)
(一)多次电话联系无人接听或直接拒接;
(二)手机设置陌生号码拦截,造成核查电话无法正常接通;
(三)将官方核查来电误认为诈骗电话,经政策解释后仍不予配合;
(四)备案由亲属代为办理,参保本人不知情,接到核验通知后不理解、不配合;
(五)已在异地发生就医费用,经多次提醒仍未按要求补交相关材料;
(六)已明确知晓补件相关要求,但逾期未提交合规有效的佐证资料;
(七)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时未留存有效联系电话。
为规范异地备案事后核查管理,参保人员存在上述任一情形,或存量备案人员未在(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4日、新增备案人员未在收到补件通知后(略)个工作日内提交真实有效佐证资料的,将暂停其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资格。待参保人员补齐材料并核验通过后,可按流程申请恢复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资格。
二、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如您在异地就医备案、材料补报、资格恢复等方面有疑问,可拨打医保经办电话咨询:(略)
诚信备案、规范就医是每位参保群众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参保群众自觉遵守异地就医备案管理规定,如实报备信息、按时配合核查,共同维护公平、规范、便民的异地就医结算秩序。
特此公告。
威远县医疗保障局
(略)年8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