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8-27 福建-漳州-云霄县
所在地区: 福建-漳州-云霄县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7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略)年3月(略)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巡察工作政治定位,不折不扣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实践。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落实。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和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各部门干警组成,夯实巡察整改组织基础,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审议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细化到岗、责任到人,实行“销号管理”,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细化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要求各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及其完成时限,及时推进整改工作,并做好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动态跟进整改进度、研判整改难题、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

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宏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责任人责任,坚持带头抓整改、促落实、求实效,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地。一是带头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检视。坚持刀刃向内、认真自我检视,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短板和履职漏洞,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侥幸心理”,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为全院整改工作立好标杆、做好示范。二是带头制定方案,细化整改任务。亲自带队逐条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将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解,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对照任务分解,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亲自审核把关巡察整改方案,逐项研究整改举措和整改标准,确保整改任务清晰、责任到人、有据可依。三是带头推动整改,狠抓落地见效。坚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及时跟踪各项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加强督导督促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治相结合,在抓好问题整改清零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固本强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全院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守护公平公正仍有欠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类案剖析。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略)场次,分享办案心得及办案经验,学深悟透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剖析”,对相关个案、类案展开剖析,深刻剖析类案处理不平衡的原因,统一同类案件办理认识。同时,对时任部门负责人柳某山进行提醒谈话。

(2)制定类案办理标准。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交通肇事、醉驾、涉假、涉赌等常见多发案件罪名,根据量刑情节、法院判决情况等建立类案台账,对情节相近的类案适用同种强制措施,统一办理标准。

(3)加强内部监督把控。严格适用全省量刑规范文件提出量刑建议,在审查报告中针对量刑情节及增减量刑幅度情况逐一列明,清晰反映量刑过程。在办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和不批准逮捕决定案件及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的集体把关作用,就案件定性、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社会风险防控等关键问题进行集体研判分析,大限度避免类案处理失衡。

2.针对“严格执法有所松动”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4)组织开展个案剖析。针对性开展个案剖析,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警示,对经办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开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等程序法规学习,提升干警规范办案流程的思想认识。

(5)加强案件实体审查。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及退回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略)年4月以来,自行补充侦查2件,退回补充侦查(略)件,存疑不起诉2件,均因退回补充侦查后仍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6)严格办案程序。召开部门会议,再次强调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对于拟作存疑不起诉的刑事案件,坚持“每案必讨论、每案必把关”。对于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事实认定存疑的案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作用,并严格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进行逐级审核把关。(略)年4月以来,共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案件2件,均实现逐级审批。

3.针对“维护司法不够严格”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7)开展案件自查。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逐一排查整改,及时补正发现的错漏文书。同时,对汤某慧等三名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吴某等三名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全面开展自查,发现其他文书中存在的错字、别字、漏字等(略)个问题并及时改正,切实提高文书质量。

(8)加强事中预警。严格落实重要法律文书阅核制,检察官在制作拟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及建议适用缓刑量刑建议书等重要法律文书过程中,按规定逐级呈报部门负责人审阅、分管领导审核,切实加强文书质量审核把关。

(9)抓好案件质量检查。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要求,建立“每案必检”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开展承办人自评和部门检查,及时纠正并通报案件存在的问题。案管部门常态化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定期通报评查发现的问题,并按照司法责任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组织开展(略)年季度已结一审公诉案件质量常规评查、(略)年季度存疑不起诉案件专项评查,其中常规评查2件,专项评查2件,并配合上级院做好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判决无罪等重点案件提级评查工作,参与提级评查1件。

((略))加强侦查监督。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结合办案实际,(略)年来共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出纠违类检察建议书3份,进一步督促机关严格执法、规范履职,增强检察机关公信力。

4.针对“办案期限监督不够有力”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更新办案理念。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学习《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检委会组织集中学习《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等规定,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坚决杜绝“重实体、轻程序”错误做法。同时,对朱某秀等两名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经办人吴某进行批评教育。

((略))加强办案期限管理。结合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强化部门案件动态监控,部门内勤提前预警,加强部门办案期限管理。(略)年4月以来,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制作《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审批表》,依法依规延长(略)件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案件(略)件,详细列明补侦内容,督促机关全面收集补充证据。

((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持续完善“部门提醒+案管通报”监督机制,部门每周结合办案系统复盘分析各办案组案件办理进度情况,案管部门围绕季度各类检察业务办案情况,已形成办案用时情况基础总表8张,及时下发各业务部门,督促提升办案质效。

5.针对“‘检察护企’力度不够”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加强涉企“执行难”监督。依法调取县法院(略)年以来涉企执行案件清单,分析研判执行情况,(略)年来制发涉企民事执行检察建议3份。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及时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1条,督促县局将虚假诉讼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

((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落实落细常态化检企联络机制,开展“检送民法典,护航民企行”普法活动,针对性提供合同风险防控、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

((略))主动护航企业发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略)年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件,主动听取涉企案件被侵权企业意见2次,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1次。持续深耕地标产品保护,配合完成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验收督导工作,助力地标特色产业发展。

6.针对“严惩涉假电诈犯罪发力不足”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提升业务素能。以部门周例会为平台,开展常态化业务学习,分享办案心得、办案经验,针对性开展涉假、电诈案件交流研讨,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同时,对经办人吴某进行批评教育。

((略))加强内部监督。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加强部门每周临期案件排查,并由部门负责人逐案核查,推进案件加速办理。对于需要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员额检察官需逐一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汇报,说明延长或者退补的理由,经过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才能延长或者退补。

((略))建立类案量刑标准。严格依照全省量刑规范文件并结合案件实际计算量刑,采用表格化进行量刑计算,确保量刑规范。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根据犯罪数额、犯罪情节、类案生效判决情况等建立类案台账,制定类案办理标准,防止量刑建议随意化,保证司法统一。

7.针对“推动社会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提升检察建议精准性。深入开展调查核实,详细查明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主动与被建议单位进行沟通交流,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略)年以来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比如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殡葬行业岗位监管缺失、内部管理松散、行业监管薄弱、廉洁教育缺位等突出问题,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督促民政局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切实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乱象整治。

((略))做实跟踪督促。加强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实地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督促和配合被建议单位及时整改。比如(略)年以来,针对某水库违规修建堤坝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加强后续跟踪监督,通过航拍取证、专家意见等方式,全面固定主管部门整改不力证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突出“诉”的刚性监督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8.针对“侦查监督抓得不实”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加强信息联络。加强与县局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关于涉企案件办理协作工作机制》,围绕涉企刑事案件信息互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定期通报积案及积案清理等五个方面,明确细化协作流程、责任分工与工作标准。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加强重大疑难案件交流,切实有效发挥侦查引导作用。

((略))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针对机关立案侦查的重特大案件,做好提前介入及监督工作。(略)年来共计提前介入3件,就案件侦查取证方向、证据收集固定等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略))抓好侦查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严格证据审查,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瑕疵的情形,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等,依法提出监督意见。(略)年4月来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略)份,规范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质量。

9.针对“立功审查不严”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开展个案剖析。深入开展剖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并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同时,对经办人张某民提醒谈话。

((略))推动制定“立功”认定证据指引。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就“立功”情节证据采信标准等进行探讨,制定“立功”认定相关证据指引。

((略))严格内部审查把关。组织立功情节审查专题学习,严格内部审查把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嫌疑人是否认定为立功的案件,(略)年来提交检察官联席会研究讨论3件。对于涉及“立功”情节的认定,案件承办人应当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讨论,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大疑难案件应提交检察长决定。

(略).针对“案件定性、量刑建议不够准确”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加强事中预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严格依照量刑指导意见,全面考量和解赔偿、认罪认罚等可能存在变化的量刑情节,细化量刑计算方法,根据该类罪名的类案判决台账进行校正,采用幅度刑量刑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的作用,(略)年来集体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略)件,确保精准定罪量刑。同时,对经办人朱某秀进行提醒谈话,对经办人蔡某进行批评教育。

((略))建章立制,加强判决结果的实质性审查。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建立“诉判不一”案件专项台账,(略)年以来“诉判不一”案件共计9件。定期分析“诉判不一”案件,及时比对、分析裁判文书,做实判决结果审查,有效提请抗诉,今年以来共提请抗诉1件。

(略).针对“民事检察力度不足”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深化数字赋能,拓宽线索渠道。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线索2条,开展类案监督,成案1件,该案已向云霄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定期走访司法局、律协深入挖掘线索,建立“刑民交叉”线索移送机制,拓宽监督视野。

((略))强化精准监督,提升监督刚性。聚焦民间借贷、劳务纠纷等民生类生效裁判监督,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坚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略)年以来,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7件,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4份。

(略).针对“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发挥“府检联动”机制作用。针对建筑垃圾倾倒、水污染等顽疾,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问题源头整改。(略)年以来,针对建筑垃圾污染生态环境问题,督促属地乡镇开展调查核实并及时清运处理。针对水浮萍覆盖池塘的问题,督促属地乡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将污染物清理完成。针对辖区内生猪私自屠宰的违法现象,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缔非法屠宰窝点3处,刑事立案1起。

((略))提升监督刚性。加强检察建议整改效果实地验收,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倒逼责任落实。比如针对某水库存在承包人未经审批违规修建堤坝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严格依法履职。通过无人机航拍取证、调取卫星遥感图像比对等方式跟踪监督发现职能部门整改不到位并全面固定证据,鉴于职能部门在整改期限届满仍未依法全面履职,致使公共安全面临紧迫危险的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突出“诉”的刚性监督作用,以“可诉性”引领精准性、规范性。

((略))推行“公开听证+宣告送达”。对重大敏感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增强监督透明度与公信力。比如针对办案中发现县林业局林地审批后监管不到位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向县林业局制发检察建议1份,并公开送达。

(略).针对“公益诉讼覆盖面不宽”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稳步拓展办案范围。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略)年来已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略)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件;受理行政公益诉讼8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份,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办案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等7个领域案件。

((略))深耕“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加强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做实公益受损线索双向移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根据政协委员的两份提案,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分别向县市监局、城管局、应急局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共8份并完成整改,切实维护社会公益。

((略))探索“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机制。落实落细问题线索双向衔接,推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相互转化,共同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拓宽公益诉讼覆盖面。

(略).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缺少温度”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在办案中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强化一站式询问、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亲情会见等举措,让涉案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同时,对经办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

((略))建立社会调查报告审查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专项审查机制,细化审查内容与标准,现已全面规范,督促机关随案移送完整调查报告,报告不完整的及时补充调查,确保调查全面、有参考价值。

((略))做实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联合团县委、爱心企业搭建帮教基地6个,发挥帮教基地、社工专业优势和基层春蕾安全员作用,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制定“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方案,进行学习、劳动等针对性帮教,矫正其行为偏差。(略)年来,针对酒吧、KTV等营业性场所性侵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犯罪多发等突出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监督开展执法检查5次。

(略).针对“信访化解不够及时有效”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全面开展自查。排查梳理(略)年以来未办结案件3件,并就久拖未结的原因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同时,对经办人黄某林进行提醒谈话。

((略))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根据《福建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工作规定(试行)》,全面梳理涉检信访事项,对今年来的信访事项进行登记造册,列明受理时间、信访人、被信访人、信件来源、案件类别、信访诉求等。全面梳理应当领导包案的“三类案件”及疑难复杂的涉检信访事项,目前未发现“三类案件”及疑难复杂的涉检信访事项。

((略))定期分析信访形势。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已对(略)年度信访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形成《(略)年度控申检察工作态势分析报告》,拟向院党组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

(略).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所淡化”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提升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共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知并要求每位院领导班子成员在今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就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展开阐述,有效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

((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云霄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预警机制以及有关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干警学习,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略))加强日常审核。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审批程序,对于在门户网站或新媒体发布的内容,按照要求填写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再经政治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吴某真进行提醒谈话。

(略).针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切实增强保密意识。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保密知识培训,邀请县委保密办主任进行授课,切实加强保密意识和保密防范能力。组织年轻干警、各部门内勤分别参加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保密视频培训,认清失泄密的危害性,树牢“保密无小事”理念,做到知保密、懂保密、守保密。同时,责令部门负责人林某明作出书面检查。

((略))加强涉密软硬件管控。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1次,着重检查涉密文件、涉密检察专网,确保涉密文件规范流转、涉密检察专网规范使用。

((略))严格规范涉密人员管理。梳理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1份,确定涉密人员4人,其中2人具有B类机要资格证书。组织涉密人员1人参加省检察院机要密码管理和保密培训,严格涉密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保密责任。

((略))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真正把保密要求落到实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略).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中共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对责任人何某晖进行提醒谈话。

((略))定期组织专题研究。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纳入党组年度工作重点,按要求于(略)年3月(略)日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

((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略)年3月(略)日,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岗位、重要时间节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纪律约束,强化警示教育,(略)年春节前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3月(略)日召开(略)年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月(略)日以视频方式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引导干警筑牢廉洁防线。

(略).针对“内控机制不完善”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加强组织保障。增配检务督察工作人员,成立检务督察小组,切实加强检务督察力量。

((略))严格落实业务“分析、预警、通报”机制。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统筹预警工作规定》《业务数据月核对通报工作规定》《业务数据分析工作规定》,每天对当日审结的案件进行案卡核查,不定期开展易错填漏填案卡进行专项核查,及时通知各部门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每月通报一次各业务部门认罪认罚适用率情况,对认罪认罚适用率低于(略)%的业务部门进行口头提醒。每季度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业务态势分析报告,提交院领导并下发各业务部门,就分析发现的问题形成任务清单,要求各业务部门按期完成。

((略))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略)年3月(略)日,召开(略)年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月(略)日,以视频方式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强化纪法震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向每一位党员干警发放《致全院干警及家属的一封信》,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常吹“枕边风”,当好“贤内助”,培育廉洁家风。

((略))健全“八小时外”监督。研究制定《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的规定》,通过建立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私离开漳州地区报备制度、加强与家属联系沟通制度等,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管。

(略).针对“履行日常监督责任不严实”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责任,找准自身职责定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敢于碰硬、敢于监督,推动院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略))致力精准监督。紧扣市检察院《检察履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实行常态化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深入办案重要岗位,紧盯不捕不诉等关键环节,实现敏感案件“每案必检”。

((略))加强日常监督。参加党组会或检察长办公会讨论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监督“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是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做到事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略).针对“‘过紧日子’理念树得不牢”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警重新学习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在大厅显示屏播放宣传海报,微信群进行节能减排提醒,营造浓厚勤俭节约氛围,让“过紧日子”成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责令部门负责人林某明作出书面检查。

((略))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立即对充电桩私车充电问题进行整改,联系充电桩厂家对充电桩充电功能限制,仅限刷卡充电,充电卡仅限新能源公车驾驶员使用。

((略))规范公共资源管理。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倡议绿色生活、低碳办公,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物资耗材、水电能耗等支出,杜绝水电资源、办公用品浪费。

(略).针对“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立即核实整改。组织人员检查近年来全部差旅费报销手续,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分析存在的漏洞,总结经验教训。

((略))做实财务审核。严格落实“财务初审+主管复核+分管审批”机制,进一步强化审核人员严格审核、签字留痕。

同时,对会计蔡某敏进行提醒谈话。

((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差旅报销随机抽查,驻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门定期开展差旅报销专项检查(略)件次,未发现其他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强化差旅费报销规范。

(略).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学习《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熟悉掌握固定资产管理、处置权限和程序,做到业务精通。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责令部门负责人林某明作出书面检查。

((略))规范处置流程。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变更及处置。健全报废处置流程及申请材料,办公室、检务督察部门联合审核把关,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略))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确保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略).针对“设备采购前询价不严谨”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健全完善采购机制。制定《云霄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采购程序、验收标准、监督检查等。开展采购制度、询价规范等业务培训,提升采购业务水平。同时,责令部门负责人林某明作出书面检查。

((略))规范采购询价流程。对采购前期预算进行市场调研,细化询价方案,统一设备参数、技术要求等核心内容,询价三家及以上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保存好询价资料,确保询价工作规范透明。

((略))完善询价监督审核。询价资料提交由驻院纪检组、检务督察部门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采购预算提请上会研究,推进后续采购。

(略).针对“个别采购项目操作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执行相关采购规定及《云霄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针对重大采购、项目建设,成立专门的采购小组,组织采购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专项采购的专业化水平。

((略))加强采购全过程监督检查。由驻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门成立监督小组,全程跟踪监督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加强对监理工作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设备型号、参数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责令部门负责人林某明作出书面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略).针对“落实“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严格规范党组会议流程。将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首个固定议题,党组秘书会前精心制定学习计划,提前备好学习资料,推动学习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略)年4月以来,共召开6次党组会,均严格落实“议题”制度。

((略))健全责任落实。明确党组书记为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秘书统筹落实,做好会议记录、资料归档,全程留痕管理。

((略))强化监督自查自纠。定期开展“议题”落实情况自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常态长效。同时,对党组秘书蔡某敏进行提醒谈话。

(略).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做好传达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学习机制,坚持集中学和个人学相结合,采用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上级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工作部署要求。今年4月以来,共开展各类学习教育(略)场次,交流研讨2场次。

((略))抓好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云霄发展大局,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通过全院检察工作会议、院务会等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同时,责令部门负责人林某明作出书面检查。

(略).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效性不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压实学习责任。再次重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明确党组书记是中心组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参与学习、带头深入研讨。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吴某真进行提醒谈话。

((略))规范学习管理。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研讨,今年4月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1次,切实提升学习规范性与实效性。

((略))提升学习深度。会前精心组织,通知在专题研讨中紧扣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深入交流,并严格要求中心组成员结合岗位职能撰写发言提纲。会中交流研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提高学以致用、以学促干的效果。

(略).针对“‘每周一学习’覆盖面不足”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抓实理论学习。以两个支部执行“每周一学习”为基础,制定学习清单,做好学习记录,结合重要精神传达、重点工作推进等工作实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检委会,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文件精神,增加集中学习频次。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吴某真进行提醒谈话。

((略))丰富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和个人学相结合,综合运用专题辅导、交流研讨、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组织各类教育培训(略)次、视频培训(略)次、集体学习(略)次,引导干警主动思考、积极发言,切实提升学习实效。

(略).针对“干警业务能力仍需提升”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纠正“重配合轻监督”倾向。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专题培训,组织参加刑事理论与实务同堂培训班等各类业务培训(略)人次,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组织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专题培训,请业务骨干上台分享经验,提升刑事诉讼监督意识及能力,切实做到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

((略))增强法律监督本领。充分发挥检察官“老带新”作用,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员额化”培养模式,科学搭配办案组,做好传帮带。针对年轻干警业务能力短板,制定轮岗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庭审观摩、听庭评议、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略))做实“两项”监督。聚焦有案不立、违法取证等问题,加强对立案、侦查等活动监督,(略)年来监督机关立案、撤案2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有效提升监督精准性,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略).针对“人员分工不合理”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规范政工工作。细化人员分工,明确政工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做到组织人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重点工作专人专管、责任到人。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吴某真进行提醒谈话。

((略))优化人员配置。及时充实工作人员,由正式干警具体负责本单位组织人事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

(略).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规范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程序,各党支部规范开展(略)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研讨交流,确保专项学习教育深入,组织生活规范。

((略))严格落实党内规章。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共同认真学习本院党总支部编纂的《党支部工作实务手册》《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强化流程管理,确保支部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及“三会一课”等各项活动严格依规、落实到位。

((略))加强事前指导、事中检查。党总支部加强对各党支部日常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严格督促规范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同时,对时任、二支部组委何某晖、董某燕进行提醒谈话。

(略).针对“‘一机关一品牌’创建工作不深入”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高度重视党建品牌创建。院党组高度重视“一机关一品牌”建设工作,将党建与检察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加强“一机关一品牌”创建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对时任党总支书记张某民进行提醒谈话,提升党建意识。

((略))深化“党建+业务+文明创建”融合载体。开展岗位练兵联学、业务竞赛联建、志愿服务联创等活动,同步促进党建引领、业务能力、文明素养三提升。

((略))持续提升“一机关一品牌”建设成效。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深化法律监督、司法为民等业务作为党建、文明实践主阵地,以“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青年文明号”的突出成效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单位”金招牌。

(略).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肃”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加强业务培训。坚持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定期组织党务工作专项培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漳州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漳州市完善发展党员全流程工作体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内容,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略))规范发展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院《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从严落实积极分子培养、政治审查、征求意见、讨论表决、公示备案等环节要求,做到流程清晰规范、档案材料齐全、记录真实完整。

((略))加强指导检查。党总支部加强对发展党员全过程跟踪管理,邀请政法口党委工作人员到场指导,提升规范化水平。定期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同时,对时任第二党支部组委董某燕进行提醒谈话。

(四)聚焦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略).针对“有的问题改了又犯”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

((略))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立即核查,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责令部门负责人林某明作出书面检查。组织专人全面核查近年来采购物品是否全部登记录入固定资产台账,未发现其他问题,确保账实相符。

((略))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资产管理,明确固定资产采购、入库、登记、领用、报废等全流程,细化资产编码、名称型号、责任人等关键信息,新购置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规范化管理。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经过三个月以来的巡察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相关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下一阶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彻底肃清问题隐患、补齐工作短板,切实以巡察整改提质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持续常态推进。坚决摒弃“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把巡察整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持续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松劲、不断档、不弱化。健全常态化整改台账管理机制,对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进行动态更新、闭环管理,杜绝台账清零、工作停步。

二是坚持巩固深化,严防反弹回潮。聚焦整改成果巩固、短板补齐、机制完善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定期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项复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旧疾复发、隐患残留。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系统梳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针对巡察暴露的制度漏洞、管理短板,进一步修订完善检察办案、队伍管理等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聚焦检察办案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风险领域,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

三是抓实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转化。立足巡察整改治本目标,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持续深化整改成效、补齐工作短板。坚持以改促建、以改促干,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强化政治建设、规范司法履职、锻造过硬队伍、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实际行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云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富美新云霄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截至(略)年6月(略)日,院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略)人,涉及科级干部(略)人。其中,给予书面检查1人,提醒谈话(略)人,批评教育6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略)

中共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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