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所在地区: | 福建-漳州-东山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6日 |
东山县(略)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略)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略)〕(略)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略)〕(略)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略)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健全多远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打造农业科技示范样板。建设集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打造能够完成技术试验、技术指导、技术宣传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平台。
(二)加强高优主导品种推广。加强粮油、经作、畜禽等高优主导品种推介,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略)项以上,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略)%。
(三)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组织县内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三、重点任务
今年我县主要任务是建设2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培育(略)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提升(略)名农技员素质能力。
(一)加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针对制约水稻、薯类、玉米、花生、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技术难题,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
(二)构建多元推广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多方共同参与的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的经验做法,紧盯我县特色产业技术发展情况,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布局,统筹农技推广服务力量,探索建立跨乡镇的农技推广站点,构建“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
(三)强化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建设2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依托示范场所在关键农时组织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4项,每个示范场所直接联系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以及小农户(略)个以上。做好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管理,制定工作方案,树立统一标识,提升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示范推广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一批年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遴选推介我县年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略)%以上。具体如下:
1.主导品种:
(1)粮油类:(略)
(2)蔬菜类:(略)
(3)水果类:(略)
2.主推技术:
(1)旱稻高产栽培技术;
(2)甘薯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技术;
(3)温室大棚芦笋标准化栽培技术;
(4)花生高效绿色栽培技术;
(5)番薯—胡萝卜轮作栽培技术;
(6)大棚蔬菜水肥一体化高产栽培技术;
(7)凤梨释迦高产优质栽培技术;
(8)莲雾产期调节技术;
(9)水果病虫绿色防控技术;
((略))水禽旱养技术。
(四)开展农技推广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基层农技员进村包户联主体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略)名以上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强化发挥基层农技员“上传下达”的作用,共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支持基层农技员通过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五)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健全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公益性服务到位。进一步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力量,组织非农专业或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县镇农技人员,经过3年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函授学习,培养具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基层农技人员。
(六)增强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按照“部省加强示范培训、市县注重实地培训”工作机制,遴选6名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部省两级统一组织的脱产业务培训。组织全县(略)名及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七)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的作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运用力度,引导农技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精准服务等作用,持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
四、资金用途
(略)年度省级下达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略).2万元,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要求,严格项目资金使用,拟统筹使用资金如下:
1.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能力补助2万元。用于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2.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补助(略)万元。采用先建后补形式,每个示范基地补助(略)万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基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4项以上,开展观摩培训3次以上。
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略)万元。每个示范主体补助不超过(略)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4.其他费用补助0.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五、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实施。围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切实抓好落实。
2.加强绩效考评。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实行线上“全覆盖”动态考评。
3.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项目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以及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典型农技人员和事迹等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资金监管
1.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建立专账,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
2.将科技示范主体、试验示范基地等资金补助信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略)年7月(略)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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