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中心城区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开放共享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宁德-东侨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为深入开展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挖掘利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资源,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错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市直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开放共享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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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地址 |
共享停车位数 |
开放时段 |
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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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市场监管局 |
东侨开发区正大路(略)号 |
(略) |
周末、节假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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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住建局 |
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略)号 |
(略) |
周末、节假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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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统计局 |
东侨开发区正大路8号 |
(略) |
周末、节假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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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科技局 |
东侨开发区清源路2号 |
(略) |
夜间、周末、节假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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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艺术馆 |
东侨开发区华庭路5号 |
(略) |
每日7:(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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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图书馆 |
东侨开发区华庭路1号 |
(略) |
每日7:(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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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
东侨开发区华庭路3号 |
(略) |
每日7:(略) |
免费 |
具体开放时间以各停车场上墙公告时间为准。
二、社会车辆准入范围
城市居民、办事群众及有合理停车需求的七座及以下非营运社会车辆。大型车辆、货车、三轮车、两轮车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予入场。
三、社会车辆停放规定
(一)各开放共享停车场采取“停满即止”方式,所有入场社会车辆必须服从内部管理规定、接受安保人员引导,禁止搭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自觉维护停车场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在规定区域规范停靠。若社会车辆违反管理规定并引发安全事故、场内设施设备损坏等问题,将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法律后果。
(二)社会车辆应在规定开放时段内进出、停放,出现超时滞留、长期占用车位、影响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的,各单位将结合实际暂停相关车辆共享停车资格,必要时通知执法部门依法对车辆强制拖离。
(三)入场车辆驾驶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做好防盗防损措施,停放期间发生车辆剐蹭、财物遗失等问题,由车主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四)如遇重大活动、应急任务、设施设备维修等情形,请社会车辆驾驶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配合响应停车场暂停开放、清场管制等决定。
(五)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文明停车规范,共同维护良好开放共享工作秩序。
四、其他事项
(一)下一步,宁德市将按照“应开尽开、错时共享”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宁德市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停车泊位资源释放空间,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市直机关单位做好内部停车场错时开放共享工作。
(二)开放单位、泊位数量、开放时段将结合实际运行动态调整,调整信息以官方新公示为准。
(三)本通告相关内部管理规定终解释权归各开放共享停车资源的机关事业单位所有。
宁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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