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开展“生态法治护航 绿水青山长存”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6-08-17
吉林-辽源-东辽县
| 所在地区: | 吉林-辽源-东辽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7日 |
建设快讯正文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宣传教育、服务群众职能,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观念。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东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动县人民法院,组织文明实践志愿者、法院干警共同开展“生态法治护航 绿水青山长存”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精准普法、暖心服务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凝聚共建美丽家园的文明实践合力。
活动现场,文明实践志愿者与法院干警充分利用溪水广场人流集中的优势,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载体,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彩页、宣传手册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宣讲内容紧贴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用接地气、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破除群众对生态环保法律的认知误区。为让普法内容更直观、更具警示性,工作人员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结合真实案例剖析各类生态违法行为的危害,细致讲解违法处罚标准与相应法律责任,把生态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此次文明实践活动,既普及了生态法律知识,也厚植群众绿色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自觉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晓者、参与者、践行者,以文明实践力量守护东辽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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