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5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内建质〔(略)〕(略)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质量强区”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推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略)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以下简称“草原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略)年度第二批“草原杯”的申报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实施,由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级,下同)负责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申报工程的资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内政办发〔(略)〕(略) 号)(以下简称《措施》)、《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内建质〔(略)〕(略) 号)(以下简称《办法》)。
三、申报条件
(一)建设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自治区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申报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合格;
(二)申报工程应经过1年(以竣工验收日期或交工验收日期起算至(略)年(略)月(略)日满一年)以上使用或运行检验,且没有发现质量缺陷或质量安全隐患;
(三)申报工程应由盟市住建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工程规模和质量满足申报标准要求;
(四)工程应用“建筑业(略)项新技术”不少于5项;
(五)住宅、公共建筑工程达到绿色建筑设计等级要求,并在申报附件资料中提供佐证材料;
(六)住宅工程除满足本条(一)至(五)项条件外,还应满足入住率应达到(略)%及以上、全装修交房条件。
四、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草原杯”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申报表》;
(二)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三)中标通知书;
(四)施工合同,主要承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参与申报的参建单位需提供专业分包合同和参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五)监理合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六)施工许可文件;
(七)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设计、勘察、施工);
(八)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消防验收意见;
(九)体现工程质量、技术指标、经济社会效益达到地区或行业领先水平的文字说明资料;体现工程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质量控制成果的工程彩色数码照片(略)~(略)张和5~8分钟工程创优展示视频等影像资料;应用了“建筑业(略)项新技术”的佐证材料;住宅、公共建筑工程达到绿色建筑设计等级要求的佐证材料;
(十)荣获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省级施工工法以及应用BIM等先进技术实行一体化设计施工、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获得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试点示范、编制企业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并有效贯彻执行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统一采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五、申报流程
(一)初审和推荐:(略)
负责初审和推荐的部门依据《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包括监理、参建等单位资料)认真初审,鼓励优质住宅类项目参与评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要结合申报工程的质量监管情况和建设(使用)单位意见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初审和推荐部门对予以推荐的企业申报资料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并对本地区、本行业全部推荐工程统一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表。
初审和推荐部门须重点核查申报工程是否存在《办法》第九条不列入评选范围的情形,并在推荐函中说明申报项目是否存在不列入评选范围的情形。
(二)申报:(略)
(三)受理:(略)
(四)申报资料复查:(略)
(五)现场核查:(略)
(六)综合评审:(略)
(七)公示、公告与颁发证书:(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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