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委召开委员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总结全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黄雅丽主持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日 |
9月1日,盟委召开委员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通报全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情况,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工作。自治区党委学习教育第三督导组组长吴海龙、副组长孟和达来及有关成员参加,盟委书记黄雅丽主持。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和中央、自治区层面工作专班的有力指导下,创新实施“五个聚焦”强化行动,一体推进学查改各项工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化了对正确政绩观的认识和理解,有力有效解决了一批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预期效果。
会议强调,全盟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抓常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保障全盟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要常抓不懈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建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常态长效开展对照检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以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要持续发力推进整改整治,坚持把查改问题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抓好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投资类项目烂尾闲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整改整治,做到常态排查、及时纠治、长效巩固。要从严从实抓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从严从实抓典型抓现行抓通报,依靠制度机制管人管事、规范干部从政行为。要一贯到底落实好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工作进展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有效开展。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社会治理工作,审议了盟委社会治理协调小组有关文件,强调要从制度机制层面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治理权责边界、规范全链条工作运行流程、细化全年社会治理重点任务,切实提升全盟社会治理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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