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转发《关于“盛大金禧”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涉财产执行工作...
| 所在地区: | 北京-顺义-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各“盛大金禧”案集资参与人:
现将湖南省委金融办来函《关于“盛大金禧”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涉财产执行工作的公告(第二次)》及附件转发你们,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信息登记确认。
特此公告。
附件:(略)
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8月(略)日
附件:
关于“盛大金禧”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涉财产执行工作的公告(第二次)
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将依法开展“盛大金禧”案件资金次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受损信息核对时间:(略)
2.线上领款登记时间:(略)
3.集资参与人异议时间:(略)
4.资金发放时间:(略)
5.上述时间如发生调整,将通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告知,请及时关注。
二、清退对象
“盛大金禧”案主案及关联案件生效判决认定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以及经异议核对程序审核认定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盛大金禧”系列案件办理中,在其他办案单位受领了清退款项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在本次清退比例范围内,不再进行重复清退。
三、清退原则
1.资金来源:(略)
2.清退比例:(略)
3.损失金额:(略)
4.清退对象领取金额:(略)
5.清退方式:(略)
四、领款登记及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机构:(略)
2.领款人身份:
(1)本人:(略)
(2)代理人:(略)
(3)继承人:(略)
代理人和继承人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提交资料需真实且清晰,如所传资料法院未审核通过,小程序首页将显示“注册成功,资格审核未通过 ”,需次日重新注册,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进行审核。
3.领款登记:(略)
4.线上领款登记内容:(略)
5.代理人、继承人登记领款所需资料:(略)
(1)因涉案集资参与人去世,继承人变更领款人登记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人(继承人)身份证;
b.变更领款人信息申报表;
c.继承人领款申请书;
d.集资参与人死亡证明;
e.其他近亲属同意承诺;
f.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基层组织证明等);
g.继承人手持身份证及继承人领款申请书照片;
h.基层组织证明、公证文书或其他继承文书等其他佐证材料。
(2)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登记,代理人代理涉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
b.集资参与人身份证;
c.代理人信息申报表;
d.代为领款申请书;
e.集资参与人严重疾病诊断等无法由本人登记的证明材料;
f.其他近亲属承诺;
g.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基层组织证明等);
h.代理人手持身份证及代为领款申请书照片;
i.基层组织证明、公证文书等其他佐证材料。
j.集资参与人本人银行卡;
(3)因授权指定近亲属代理涉案集资参与人本人登记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
b.集资参与人身份证;
c.代理人信息申报表;
d.指定领款申请书;
e.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基层组织证明等);
f.代理人手持身份证及指定领款申请书照片;
g.集资参与人本人银行卡
h.其他佐证材料。
变更领款人信息申报表、领款申请书、其他近亲属同意承诺,请在附件中下载。
6.补充说明:(略)
五、异议登记
对受损集资参与人名单及受损金额认定有异议的,可在异议登记时间内通过线上办理或邮寄方式进行异议登记,异议不影响领款登记办理。
1.异议登记情形:(略)
因“盛大金禧”公司业务员单独退赔、其他区域已单独清退、“盛大金禧”公司业务员自身集资清退款扣缴等原因,而未列入本次领款清退名单的,不作为异议登记内容。
2.异议审核:(略)
特别提示:(略)
3.异议登记应提供材料:(略)
4.本次清退以主案及关联案件判决认定及异议审核认定的结论为准,逾期提出异议或对审核认定仍有异议的,不影响本次清退资金整体发放工作。
5.集资参与人在线进行异议登记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撤回异议登记;集资参与人在线确认信息核对无误后,不可撤销核对结果,亦不可再对已核对信息提出异议。
六、其他
1.本次受损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领款账户的审核认定情况,将作为本次和后续清退依据。
2.受损信息核对及领款登记以线上微信小程序的方式为主,执行工作专班不设固定接待点,特殊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略)-(略)。
3.邮寄地址:(略)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清退为本案次清退,后期将根据涉案资产处置情况分批组织清退。本次受损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领款账户的审核认定情况,将作为本次和后续清退依据;受领人信息有重大变化的除外。
2.本次及以后清退事宜,将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集资参与人可自行关注。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除自行登记微信小程序需短信验证码外,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会提出验资、缴费等要求。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其他内容可关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6.如对本公告项下“微信小程序”的操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本案执行工作专班,或者至湖南省内的建设银行营业厅咨询。
7.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如下,案件识别码为(略)。
特此公告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略)年7月(略)日
附件1 信息确认表.docx
附件2 变更领款人登记资料.doc
附件3 异议登记表.docx
附件4 信息登记系统操作流程---我是本人.pdf
附件5 信息登记系统操作流程---我是代理人.pdf
附件6 信息登记系统操作流程---我是继承人.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