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枫谅解”促刑事和解 检察温度助圆梦大学

2026-09-08 甘肃-张掖-高台县
所在地区: 甘肃-张掖-高台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8日
建设快讯正文

“感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遇到事情不再冲动,以后坚决不干违法乱纪的事情,上大学后好好学习完成学业。”9月2日,在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杨某(化名)深深忏悔并鞠躬致谢。

今年7月,(略)岁的杨某(化名)与(略)岁的周某(化名)酒后发生冲突并相互厮打,导致周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官讯问杨某的过程中得知其已经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并要在9月7日去省外报到上学,但民事赔偿还未谈妥,高台县检察院依托“高枫谅解”控告申诉特色亮点工作,迅速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机关、司法机关,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通过释法说理、耐心疏导,杨某家属当场向周某赔礼道歉并足额赔偿全部损失,周某出具书面谅解书,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杨某系初犯、偶犯,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社会关系已修复,拟对杨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事发经过和不起诉的法律依据,考虑到杨某已经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如果起诉会影响到杨某能否顺利上大学,甚至会给个人前途产生不可逆的影响。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经评议,一致同意不起诉决定,并对杨某进行了现场法治教育。

从案件受理到审查结案不足十天,一份简单的不起诉决定,是高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也是检察办案的法治担当和司法温度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高台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调对接、检警协作机制,推动矛盾化解从“案结”向“心解”延伸,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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