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修订麻精药品管理新规,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6-09-10 --
所在地区: --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0日
建设快讯正文
  修订背景
  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国家特殊管制药品,兼具临床必需、易产生药物依赖的双重特性,其安全合理使用直接关系群众健康与社会稳定。为健全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机制,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堵截药品非法外流渠道,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在 (略) 年旧版规定基础上完成修订,出台《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将于 (略) 年 (略) 月 1 日落地施行。
  核心修订内容
  新规全文共 (略) 章 (略) 条,覆盖麻精药品采购、储存、处方开具、临床使用、回收、销毁全流程,完善各环节管理细则。
  一是拓宽适用范围,管理对象从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扩展至全部药用麻精药品,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统一管理。
  二是强化院内管控体系,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与人员培训考核机制,细化药房、麻醉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管理,健全药品回收销毁、安全应急处置流程。
  三是新增知情同意条款。医师开具可带出院的麻精药品处方时,需要向患者充分告知药品相关法律风险,明确其属于可涉及毒品犯罪管控范畴;为未成年人开具麻精药品处方,必须取得监护人书面知情同意。
  四是推进数字化全流程管控,依托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麻精药品实施全生命周期追溯,提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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