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十二师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根据《关于印发〈第十二师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师安防委办发〔(略)〕2号)精神,经十二师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师应急管理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头屯河农场联合审查,认定头屯河区新能蓄电池修复部、头屯河区绿洲街大朝电动车行为第十二师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为确保网点认定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拟认定网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拟认定网点有异议的,请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略)
监督电话:(略)
附件:(略)
第十二师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年9月(略)日
附件
第十二师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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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网点名称 |
所在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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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头屯河区新能蓄电池修复部 |
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
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朝阳西街(略)号同和幸福城B-3-4号 |
沈博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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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头屯河区绿洲街大朝电动车行 |
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
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绿洲街(略)号惠邦小区(略)号楼4号 |
张海霞 |
(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