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第十二师头屯河灌区Ⅳ级抗旱 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6-09-10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开发区)
所在地区: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0日
建设快讯正文

五一农场经发办、三坪农场经发办、头屯河农场经发办,师安防委各成员单位,新疆天恒基水务有限公司:(略)

经核查五一农场、三坪农场应急抗旱井出水情况,实地研判农作物长势,综合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分析,头屯河灌区用水高峰已平稳度过,辖区水资源紧缺状况得到实质性缓解。按照《兵团第十二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第十二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自(略)年9月(略)日8时终止第十二师头屯河灌区Ⅳ级抗旱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解除后,各单位要持续做好水资源调度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土壤墒情及农作物后期生长用水情况;强化应急抗旱设施管护,做好抗旱井等设备的维护保养;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用水,科学调度水资源,防范阶段性缺水风险,切实巩固抗旱工作成效。

第十二师安防委员会办公室

(略)年9月9日

责任编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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