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河南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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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推动全市统计系统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12月14日沧州市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
会议上,由市统计局法规科科长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发布的时间、发布背景、出台的意义和相关条款逐一进行了解读,通过此次解读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认知和了解,为进一步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解读结束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赵宝良指出,中央今年发布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到工作中去,进一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赵宝良书记还强调,一是要深入加强学习。全局广大干部职工都要加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学习,要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学习与《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学习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一并学习。二是要认真做好培训。全市各级各专业在日常培训时要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学习培训一并纳入,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让全市的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都要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抓好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从不说错话、不办错事、不发错文入手,积极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将一切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统计法定职责,严惩统计违法违纪现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切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角落。
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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