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建网 > 建设快讯 > 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16 青海
打印
所在地区: 青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建设快讯正文

宁规建〔2018〕86号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建设局、海湖新区建设处、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多巴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建筑业管理工作,现将《2018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或本单位2018年建筑业管理工作措施,全面推动建筑市场责任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业管理水平。
                   

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2018年3月5日




2018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建筑业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城乡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忠实践行“两个绝对”,以提升建筑业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加快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强化现场监管和信用管理为抓手,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广建设组织新模式,促进全市建筑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建筑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行业引导,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
    (一)努力完成建筑业任务指标。2018年,全市完成建筑业增加值达到省市既定的目标任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省住建厅确定的目标以上;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围绕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聚力“四个转变”,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分区推进、逐步推广,顶层设计、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积极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大力推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三)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意见》(青建工【2017】230号)的通知精神,在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中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质量行为,用经济手段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责任,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引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从重点企业入手,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给质量和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扩大工程总承包的影响力。
    (五)加强招投标监管。加大招标投标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招标投标行为,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着力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两场”检查工作,强化标后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是否一致;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环节中的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六)提升工程造价水平。进一步明确造价管理机构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保障造价管理机构专业水平,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计价依据、强化市场监管、提升公共服务、培育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为重点,保障市场主体自主定价权,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充分发挥工程造价管理在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基础作用。
    二、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七)强力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定西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册。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督促企业和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开展施工企业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未达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不得参加“青海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八)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落实《青海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青建工【2018】43号)要求,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展“市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未达市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建设项目,不得参加省级质量奖项申报,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为抓手,以施工企业为重点,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评价为基本手段,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九)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质量安全监控试点,在大型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实施视频在线监控、在线巡查,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提高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同时,按照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预拌混凝土实行数字化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工【2017】53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单位的质量行为,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数字化质量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并纳入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建立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平台。
    (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有效整治检测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检测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机构等单位及个人的质量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虚假检测报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十一)开展建设工程建筑原材料专项检查。强化源头控制,对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等强制性条文,开展钢筋、预拌混凝土、钢结构等原材料工程质量结构安全和抗震性能检查工作,对原材料不合格的一律全数退场,对有证据证明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的责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经检测和设计单位复核验算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抗震要求的,坚决进行返工或加固处理,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十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针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点部位、重要区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即:深基坑、高边坡的基坑隐患排查;塔吊、起重升降机专项检查;高支模、脚手架的模架支撑体系专项检查;临边防护、临街安全通道、密闭空间的安全防护检查;消防、汛期、食品等方面安全专项检查。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加强 “两节”、“两会”、中高考、环湖赛、青洽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四个清单制度”扎实做好各项隐患治理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即交即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跟踪督促整改,整改结果及时上报,逐条销号。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十三)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督办通报和约谈制度,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属地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对安全事故多发的属地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和“五个一批”的要求,强化联合整治、集中曝光。
    (十四)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力度。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红、黄牌制度,保持强力打击扬尘污染治理不力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经济处罚、失信通报等。同时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监管频次,将任务分解到人,明确整治标准、要求和时限,定区域、定人员。采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工作任务,甚至推诿扯皮、为工作设置障碍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做好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履行建筑施工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完善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建筑企业职业病防治制度,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体系,严格管理,杜绝建筑施工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提高建筑施工职业健康水平。
    三、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十六)全面构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大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规范化履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的归集、录入工作,依托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对施工现场与投标文件人员不符、不履职、失信人员采取记分、通报等方式加大惩治力度,清出一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扰乱我市建筑市场的违规、失信企业,形成建筑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实现动态监管、信用管理等各环节的联动,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十七)继续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在总结梳理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以“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为重点,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统筹推进,着力构建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严肃查处施工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的违法行为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十八)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把施行实名制作为解决建筑施工劳务人员管理不到位、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加强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大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实名制工作推行实施和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建筑业企业严格进出场实名登记、务工考勤、工程量核算、持证上岗及工资银行发放,有效防范拖欠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工资,维护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十九)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建筑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在建筑业从业人员入场时,由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和考核。进一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标语、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技术标准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

会员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