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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初审”职能转移的公告

2018-06-08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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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8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33号)及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湖州市开展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试行工作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初审”职能向社会转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移事项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初审

二、转移方式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33号)文件中明确的职能转移可分为直接转移和委托转移两种形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初审”职能采取委托转移方式。

三、承接主体资格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2.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3.具有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4.具有承接转移职能所必须的硬件条件及人员资质; 

5.最近2个年度年检合格,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6.具有一定的行业、区域代表性,有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有能力实现对行业的自律管理。

四、转移程序

1.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25日向市建设局提出承接申请,填写《职能转移申请表》,并附上法人登记证书、章程等相关材料。

2.组织评审。由市建设局组织评审机构对提出申请的社会组织进行评审,确定承接主体。

3.公示。评审机构经评审确定承接主体后,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

4.签订协议。待公示结束后,由市建设局跟承接主体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5.事项交接。市建设局应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职能事项移交工作

五、其他事项

若职能转移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的,均可向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举报,举报需实名书面提出。

联系人:吴晓烽          联系电话:2053887

邮箱: 401485125@qq.com

地址:湖州市莲花庒路137号2号楼3楼306建筑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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