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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苏交警24小时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

2019-01-10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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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新疆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0日

建设快讯正文

近日晚02时15分,昭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电话报警称:在昭苏县解放街农业银行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碰撞两位行人,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受伤人员已送往昭苏县人民医院检查,现场遗留肇事车辆碎片及撞断的半截雨刮器,根据现场勘查,初步认定肇事车辆是黑色轿车。民警赶到医院经受害人孜某和都某陈述:“我们当时由西向东在路边行走,走到农业银行时,一辆车从我们后面撞上来,当时没有看清车辆牌照,好像是一辆黑色小车,那辆车撞上我们没有停车,我们当时还在大声喊叫,车就朝东开走了”。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塔什布拉克检查站、城西检查站联合拦截肇事车辆。事故一组民警顺着肇事车辆逃跑方向跟踪摸排,另一组立即调取事故发生地周边视频监控,根据肇事车辆逃跑路线,在昭苏县乌孙路与天马大道“十字”路口监控中发现可疑车辆,黑色,车牌号前数字不清晰,只能看清后面527,民警通过交管平台查询、比对,最后锁定新FXX527黑色小型轿车。经电话询问新FXX527黑色小型轿车车主李某得知,车辆这几天暂借亲属姚某,民警通过车主李某联系到车辆驾驶员姚某,在电话中民警感觉到姚某情绪紧张、不安,当民警问道刚在解放街撞人为什么没有停车时,姚某吞吞吐吐的说没有注意到,以为没什么事就走了。

隔日02时,民警在昭苏县畅通加气站附近的修理场找到肇事车辆新FXX527小型轿车,民警对事故现场遗留碎片进行比对完全吻合。同日办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驾驶员姚某进行扣除12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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