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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双禁”检查动真格 4人违反规定被查处

2019-02-13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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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3日

建设快讯正文

  全域“双禁”首迎新春,今年过年,我县市民“双禁”意识明显增强,各镇(街道)基本听不到爆竹声,但就在全县唱响安全文明过年新风尚时,也有极少数市民,抱着侥幸心理,尝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昨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我县有4人因违反“双禁”被处罚。

  家住乾元镇金火村村民姚先生就在年初五当天,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年初五,讨个吉利迎财神,没想到反而破财了。”当天上午,看到警方登门的那一刻,姚先生叹着气说道。姚先生直言,年前民警和村里工作人员就来走访宣传“双禁”工作,其实自己心里也知道,今年过年城里乡下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且大街上也买不到烟花爆竹。只是,就在过年前几天,家里大扫除时,姚先生找到了去年剩下来的一个36发礼花炮和一串200响鞭炮。

  抱着侥幸心理,姚先生还特地将礼花炮和鞭炮留到了大年初五的凌晨0时许,踩着点燃放,随后便上楼睡觉了。没想到第二日清晨,乾元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姚先生凌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最终,姚先生如实讲述了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经过。警方也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与姚先生有类似情况的,还有在阜溪街道某企业从事保安工作的俞某。在大年初一的凌晨,俞某一个人守在传达室内,为图喜庆,也从家里带来了1年多前,家里办上梁酒留下的一个188发礼花炮。

  还没等礼花炮放完,正在周边巡逻的阜溪派出所民警,就循着声音赶到了现场。最终,俞先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除了燃放存货烟花爆竹,还有市民跨地区购买烟花爆竹进行燃放。记者从新市派出所了解到,家住新市镇城东村的沈某,就从周边桐乡市洲泉镇购买了烟花爆竹,沈某在大年初一凌晨燃放过程中,被巡逻民警发现,最终被警方依法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近期各企业、公司陆续复工,沿街商铺也陆续开业迎客,请广大市民朋友牢记“双禁”新规,切勿心存侥幸,触碰高压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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