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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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甬高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和省、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努力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增强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根据省、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大学习大调研大练兵活动的部署要求,按照站位高、切口小、针对性强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立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破解思想政治工作复杂难题、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等开展建设性、对策性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试点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深入研究探索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特点、规律和对策,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实践,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2.有一定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针对性和实践性强,建设目标明确,计划周详;
3.能充分形成典型经验、有效工作平台模式和长效工作机制,具有较强的可示范性、可引领性、可辐射性、可推广性;
4.项目分综合调研项目和专题调研项目,综合调研项目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研究,专题调研项目侧重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研究。
5.附件1中所列选题仅供参考,各学校、团队和个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调研课题。
三、申报程序
1.综合调研项目须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每校申报1项,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研究能力,能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
2.专题调研项目可由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每校申报1-5项,个人项目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团队项目所列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3.按要求填写《2018年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申请书》,由各校汇总学校综合调研项目和专题调研项目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
4.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并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项目所在学校应对项目给予1:1配套经费,并抓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四、督查评估
1.中期督查。市教育局将结合项目实施实际,对项目进行中期督查与评估。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中期建设情况报告。
2.终期评估。项目建设期满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终期评估验收。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成果实证材料,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目标达成情况、实践与研究成果、育人成效、校际交流共享、前期应用推广、组织管理情况等。对未能通过结项评定的项目,允许项目组在一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3.表彰推广。对建设推进扎实、成效显著的项目进行表彰与重点推广。
请各校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和申请书)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稿报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联系人:张龙富,联系电话:89186092,电子邮箱:2630441001@qq.com,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633办公室。)
附件:1.2018年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试点项目选题指南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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