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建网 > 建设快讯 >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泰州市政府采购评审等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泰州市政府采购评审等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

2016-12-06 江苏
打印
所在地区: 江苏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06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市(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评审等相关费用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现就规范泰州市政府采购评审等相关费用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及部门单位自行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评审等费用的发放;单一来源项目、保密项目等论证费用的发放;项目论证、复审、履约验收等费用的发放;采购现场公证等费用的支付。

二、市级政府采购评审等相关费用标准

(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项目:半天400元/人,超过半天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二)单一来源项目论证、项目谈判;保密项目论证;项目论证、复审、履约等2小时以内300元/人,超过2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三)询价采购、开标后未进行评审的项目,200元/人。项目评审后中止程序的,按实际评审时间计算,标准参照第(一)、(二)两条执行。

(四)邀请异地专家参加评审的,除参照以上评审费标准外,还应考虑增加交通费、住宿费等。

(五)政府采购项目如邀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的,参照第(一)、(二)、(三)条支付公证费;一般合同无需公证,如确需公证的合同,按100元/项目支付公证费用。

三、各市(区)参照市级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标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

?泰州市财政局

? 2016年11月10日

?

会员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