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19年0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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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19〕3号)要求,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2月22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并于2月22日2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为妥善做好持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池政办秘〔2018〕216号),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于2019年2月22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为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从采取以下措施。
一、气象部门
(一)气象台加强天气监测,主动与市环保站开展会商;
(二)积极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工作。
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加大城区主要道路清扫、洒水等工作
城区主干道每昼夜不少于清扫6次、洒水降尘作业5次、冲洗1次作业,辅路每天不少于清扫保洁2次作业。以“突出重点保洁区域,同时兼顾其他区域”的要求,确保主城区道路保持湿润。并根据气温变化,随时调整洒水作业时间。其中,安排洒水车16辆,养护车2 辆、雾炮车2辆、洗扫车14辆,扫地车8辆,463 名环卫工人,共洒水冲洗1100吨。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是加密施工工地洒水频次,停止土方开挖外运及场内周转作业、停止易尘材料运入工地,停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二是停止拆除工程作业、拆除垃圾转运作业,覆盖尚未清运的拆除垃圾。三是禁止未封闭搅拌站生产作业。四是停禁止园林绿化涉土作业。
四、市公安局
(一)严格交通管制措施方面
(1)严格市区通行证办理。除因市政工程和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城的货运车辆外,交警部门一律停办市区通行证。市区通行证上载明:通行时间为8时至22时,除早中晚四个高峰期的其他时段,通行路段为各个方向通往工程所在地的最优路线,尽量避开闹市区和居民生活聚集区,把对市民生产生活和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降至最低。
(2)结合正在开展的“货车农机扬尘污染整治攻坚行动”,在东门、南门、西门三个卡点设置执勤点,禁止未办理市区通行证的货运车辆驶入主城区。
(3)严格审核主城区电子警察抓拍资料,对未办理市区通行证,擅自进入主城区的货运车辆进行抓拍,按照“闯禁区”进行处罚(违法代码1344,罚款200元,记3分)。
(二)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面
(1)强化宣传。禁放区域公安机关在张贴《关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通过沿街电子屏字幕、高音喇叭播放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动员市民知晓、参与、遵守。
(2)强化巡查。市公安局特警、交警、派出所等警种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形及时制止并报110指令管辖单位查处。各属地公安分局强化与主城区各级政府部门组建的巡逻队的对接、指导,全面挤压违规燃放空间,确保发现1起、查处1起。
(3)强化奖惩。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行为及时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顶格处罚500元,并纳入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对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一律奖励举报群众500元。
五、市环保局
1、市环保局组织各地环保部门对辖区内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情况加大监管力度。根据池州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通知》(池大气办[2018]107号),全市62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需采取应急减排。贵池区辖区内贵航特钢球团停一条线、烧结停产一条线,皖宝石灰石分公司已落实停产,万隆矿业已落实停产,恒盛钙业、东方钙业已落实停产,鑫美钙业已停产一条生产线,海螺水泥已按要求执行,创伟矿业已落实停产,皖宝秀山矿已落实停产,金家冲矿、华亚矿、罗峰矿均已落实停产,永济矿业已落实停产,贵兴矿业、琅河精品钙业已通知停产,皖加矿业已落实停产,博瑞德钙业已落实停产;东至县经济开发区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落实停产措施、安徽富田农化有限公司2-甲基氨基喹哪啶生产线落实停产、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落实限制生产措施;市经开区内的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公司已按照减排要求停止锌生产线的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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