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犬数量的逐渐增多,狗只伤人的事件也逐渐频发。在高明区人民医院妇幼院区,高峰时期每月接收的犬伤病例高达300多例,由此还衍生出犬伤赔偿纠纷问题。
被狗咬伤遭受皮肉之苦,还要自己花钱注射狂犬疫苗,受害者该向谁索偿?目前,佛山正在推进《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计划规定落实养犬登记、植入芯片明确狗与狗主的关系等做法,明确犬伤纠纷赔偿问题。
最多时每月300人被狗咬伤
在高明区人民医院,目前专门设置了犬伤门诊,为被狗只咬伤的伤者作专门处理。
“夏天的时候是犬伤的高发时期,单单在妇幼院区,每天接到的犬伤病例就至少有10个,一个月下来高达300多例。”高明区人民医院妇幼院区急诊科主任赵彦昌说,夏天市民穿着通常较为单薄,狗只因天气炎热而烦躁,这是夏天犬伤事件高发的原因。但目前已进入冬天,犬伤事件仍然达到每月200多例的数量。
狗只伤人除了衍生出治疗问题,还衍生出费用问题。赵彦昌说,接种狂犬疫苗整个疗程费用大约是300多元。这笔费用往往就需要狗主和被咬伤的患者协商支付,还不排除误工费用。更有甚者因无法谈妥犬伤赔偿问题而到法院起诉。
据高明法院提供数据,仅今年就有5宗涉及犬只伤人的纠纷案件需要到高明法院进行审理。
植入芯片明确赔偿主体
目前,佛山正在推进《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犬只伤人的纠纷有望获得法律上明确的分责。
记者获悉,《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将考虑参照目前国内其他立法城市做法,对全市犬只实行强制免疫,在严格管理区内要求佛山市民养狗必须登记。同时,还考虑采取植入电子芯片或者虹膜识别的方式,让狗只和狗主信息能够快速识别。
此外,市法制局还将建议佛山通过增加编制、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建养犬登记、执法工作队伍,通过加强财政经费投入,保障养犬管理执法车辆和执法工具配备、建设犬只留检场所、完善犬只免疫服务、开发养犬管理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整治活动等。
“植入芯片这样的做法值得肯定,能够明确狗主与狗之间的关系,明确狗只伤人事件中的赔偿主体。”广东蜀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邹克强表示,目前,狗只伤人的纠纷中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作出判决,但过程中可能出现伤人狗只找不到主人的尴尬,植入芯片后,能够很好解决该问题。
邹克强认为,通过立法途径来解决纠纷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预防纠纷的发生,比如加强养犬人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对不拴狗绳、随意弃养产生流浪狗等不文明行为作出处罚等,都有助于预防狗只伤人的意外发生。
典型案例:狗只不拴绳 伤人负全责
今年5月,高明市民何先生和儿子经过更合镇某店铺门口附近,此时,该店铺的狗从何先生儿子身边走过,何先生担心儿子有危险,于是用脚驱赶狗。不料,何先生却被狗咬伤了脚趾。由于双方对费用争议大,今年9月份,何先生把店主邱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何先生表示,如果狗主做好防护措施,就不会出现伤人的情况,认为狗主邱某应该负本次事件的全责。
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该规定,被告饲养的狗咬伤了原告,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邱某应赔偿何先生3104.1元。
高明法院法官提醒,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需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建议动物饲养人应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动物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避免伤人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