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云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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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上午,昆明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对昆明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保健彬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市政府副市长赵学农参会并作重要讲话,与会的还有高新区、度假区、经开区、空港区管委会主任,市政府秘书长郭希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扶贫办主任甘红,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何松,以及昆明市15个县(市区)长,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一把手”。
会议首先由市“大鹏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涛通报国家、省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汇报我市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相关工作。
而后,市政府赵学农副市长通报了省政府“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强调了王显刚、陈舜两位副省长会议指示要求,传达了市委连元书记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省政府“大鹏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有关情况的报告》上的“严查细查,确保不遗漏。如以后发现本次有遗漏项目,则严肃问责;一案一方案,确保整改到位,明确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督导责任;建章立制,举一反三,防范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重要批示。
昆明市委副书记、王喜良市长围绕本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作了重要指示:一要认真汲取“秦岭”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吸取秦岭教训,全市各级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这些要求都不是空洞的,是实实在在的,是考验我们各级干部的政治的觉悟,这次“大棚房”问题再清理和整治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完成好。二要再次全面彻底地深入排查。我们应该感谢国家自然资源成都督察局,帮助我们进行核查问题。由于我们的认识上的偏差、政治敏锐性不高,导致清理不彻底。因此,我们要以成都督察局提供的清单为基础,做好加法,违法违规用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清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不给云南省拖后腿。三要准确把握清理整治的范围和标准。第一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特别是“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设施、经营性住宅等,或以设施农业为名按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的;第二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建设商品住宅、餐饮、娱乐等破坏耕作层的非农设施;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第四类,其他类。主要指农业设施未经备案,或超标准建设,以及违法违规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建设的情况。四要坚决整改到位。认真落实显刚副省长、陈舜副省长的指示精神抓好落实,分类处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的必须拆除,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查处到位后完善用地手续,确实是设施农用地的,要备好案,对于其他问题整改措施还不明确的,待上级明确后再处理,不搞一刀切。五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大棚房”问题再清理和整治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和国土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督促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抓好清理工作。六要高度对省委省政府负责。昆明的比重占到48%,我们市里的工作直接决定了全省的工作是否能完成,我们各级一定本着对省委省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清理,定期整改到位。七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系统地了解掌握我们的国土资源政策,最大限度的争取理解、支持、配合我们的清理整治整改工作。八是明确五项具体工作。
市委常委、保副市长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对工作不力的将严肃问责,压实责任主体,吃透政策,认真落实好连元书记和喜良市长的指示精神。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要于1月23日将清理成果上报市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12日前上报各县(市区)整治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内容要切实可行,做到一案一策或分类处置,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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