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河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0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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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解决制约工作落实的体制机制问题、影响创新创业的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直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精神(沧办字[2018]33号),市局决定在局属各部门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最高工作标准,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增强全警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意识,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水平,让各方面工作更加符合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整治重点问题
(一)服务发展的意识和效率差。主动服务意识淡薄,在服务企业、服务市场主体方面缺乏有效抓手,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实际问题态度冷漠,只堵不疏,有的推来推去、非准不办,甚至只求不出事、宁肯不办事;压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落实不到位,部门内、部门间工作衔接不紧密,手续繁琐,办事流程不顺畅;对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缺乏主动改进完善的意愿,一切等着上级部署推动,支支动动、拨拨转转;过于追求管理任务完成,甚至搞“一刀切”,不提整改意见,不教整改方法,不给整改机会。
(二)服务群众慢作为、不作为。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爱搭不理,内心始终以“管理者”自居,实行“家长式”管理,高兴了就办快点,不高兴了就慢办,甚至拖着不办,找各种理由推诿;不履行首办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义务,有的让群众一个手续跑多次;网络政务端口形同虚设,网上窗口无法开展咨询和审批,有栏目没服务,有公开没内容,有的服务电话“有名无实”,长期无人接,接了不办事;对群众身边存在的非法传销、黑恶犯罪等问题,相关部门“一阵风”治理后又快速反弹,有的对群众反映问题推诿扯皮、来回踢皮球,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三)交办任务,只问责不指导。部分警种部门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把相关工作层层向下交办,执法变督导,“队员变裁判”,最终任务全部落到了基层所队,但没有提供必要工作指导和支持,出现问题就向基层单位问责追责。导致基层单位在面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缺少专业技能和设备,隐患问题看不出来,整改什么不清楚,有的只能打“擦边球”,甚至违法违规操作,引发部分群众不满。
(四)管理宽松软,工作纪律涣散。工作时间串岗闲聊、办私事、擅自脱岗,玩电脑(手机)游戏,观看或下载影视等与工作无关内容;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无请假条,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出现缺岗、空岗,无工作人员及时补岗,导致群众办事找不到人;消极怠工,对交办的工作拖着不办;以各种理由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事,不请示、不汇报、乱作为等。
三、重点整治举措
(一)开展系列教育。
1、抓理想信念教育,解决“不想干”的问题。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战略任务来抓,贯穿于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利用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自习室等载体,教育引导全警深刻理解并重点解决三个问题:新时代对自身工作有什么新要求、自身在解放思想上与上级要求有什么差距、个人在单位的价值是什么。(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2、抓服务意识教育,纠改“官本位”思想,解决“不愿干”的问题。在强化服务意识上,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关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各项部署;在纠正“官本位”思想上,组织观看反面典型案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各级干部红红脸、出出汗。(牵头部门:办公室、综合处、驻局纪检组,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3、抓业务学习,解决“不会干”的问题。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每个警种部门必须选择一个国内省内先进单位作为对标学习目标,到对标单位学经验、找差距,邀请对标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业务骨干来沧指导工作、传授经验,把对标单位的优点、长处以及对标单位“高手”指点出的问题,汇总编印成册,方便党员干部学习。同时,通过组织互办业务活动、聘请专业培训机构、集中观看培训资料等,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教育处、警官训练处、法制支队,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各部门都要围绕以上三个方面内容,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以上学习活动。每个党员民警都要查找出自身在“不想干”“不愿干”“不会干”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到6月15日前形成一张清单。市局专项办将于6月20日前开展一次普查。
(二)全面加强和改进日常管理。
1、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级党组织在专项整治中负有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有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负有直接责任,负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及各项具体问题的整改;驻局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负责对各警种部门日常工作纪律和专项整治行动全程监督。(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2、推行工作日志,落实“日清日结”工作制度。对常规性工作,当日能完成的,务必当日完成,不能当日完成的,要明确办结时限,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高效办理。所有民(辅)警每天都要在下班后撰写工作日志,对在岗履职情况进行记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抽查工作日志,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批评纠正。(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3、配齐考勤设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单位都要设置指纹机或人脸识别设备,杜绝迟到、早退、脱岗、漏岗等现象。(牵头部门:督察支队,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以上三项措施于5月15日前落实完成。
(三)构建清晰简便的办事流程。
1、制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清单》。梳理本警种部门职能,列出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两个方面,能够做什么、帮什么。要将清单包含的服务业务流程细化成表,注明办理所需资料和各项要求,让办事流程一目了然。清单和业务流程表要在互联网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此项工作于5月15前完成。(牵头部门:综合处,责任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2、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借助“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打造“一揽子”式政务服务平台,非涉密业务和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包含网上告知、交流、审批等服务,实时显示审批和服务进度,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此项工作7月底前完成。(牵头部门:科信处、宣传处,责任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3、建立服务质量公开评价系统,在所有办事窗口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微信或手机APP客户端等,方便群众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个人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同时,要设置温馨提示,注明市纪委、市专项整治办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的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此项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各窗口服务单位)
(四)抓好制度体系建设,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1、梳理部门间、上下级间条条块块事权,其中交叉、重叠、悬空的事权由人事处核定,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构建起权责匹配、清晰的职责体系,避免层层下推责任。(责任部门:人事处)
2、优化工作岗位设置,通过机构改革、内外整合,充实窗口力量,探索AB岗、临时补充岗等办法,解决闲忙不均问题,提高警力资源的利用效率。(责任部门:人事处)
3、强化激励约束。根据现行法规制度,细化竞争上岗、评优评先、绩效考核、晋职晋级等制度办法,使干好干坏都有明确的奖惩依据和标准。(责任部门:人事处、综合处)
4、建立纠错机制。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本《方案》的人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相关部门可以给予其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组织调整、纪律处分。(责任部门:督察支队、综合处、人事处)
以上四项工作均于8月15日前完成。
四、步骤及要求
本次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10月15日。
第一阶段:启动整改工作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全面启动整改工作,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上来。一是逐条对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广泛征求群众(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全面掌握问题风险点。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到位,对需要深入整改的问题进行建档立卡,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并抓紧开展整改工作。二是针对本方案提出的重点整治举措,逐条细化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把关审定后,于5月15日前报市局专项办(专项办设在市局政治部综合处),并立即抓好落实。三是组织督导暗访活动,市局专项办将盯着不落实的环节、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动真碰硬,坚决处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迅速起步开局,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整改任务阶段(5月16日—9月15日)。
各部门要全程跟踪督导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快协调解决,对重点问题要重点督导,专人盯办,务求实效。一是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质量把关。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梳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质量不高的,责令重新整改。二是严控工作进度。各单位要按照既定整改目标,倒排时间表,对推进缓慢、迟迟打不开局面的工作,加大督导调度频次和力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9月16日—10月15日)。
各部门要系统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真正总结出务实、管用的制度办法,找出继续努力的方向。一是梳理典型经验,理清哪些问题解决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了,在整改工作中有哪些经验和亮点、行之有效的办法。能够固化的,制定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效。二是总结存在问题,弄清哪些问题尚未解决,具体原因是什么,下一步怎么继续抓好整改,有哪些教训值得汲取,在今后工作中如何有效防范。
五、保障措施
一是全程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市专项整治办将聘请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社会监督员队伍,并联合纪检、组织、宣传部门建立“四位一体”联动督查机制。市局专项办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各警种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并实行“黄牌”制度,对获得黄牌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理,对获得三张黄牌或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问题移交,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狠抓正反典型。市局专项办将积极挖掘各警种部门的典型和亮点,对其经验做法进行系统总结,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结合“警务实战标兵、岗位业务能手和优秀基层示范单位”活动,选树一批先进个人标兵,引导全警学先进、创一流;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对各单位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与中央、省级主要媒体对接,及时宣传好做法、新成效,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报道。要用好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受众互动,强化宣传效果。
四是组织向群众述职活动。活动结束前,市局专项办将组织各单位参加向群众述职活动,邀请不同层次干部、群众听取各部门工作和专项整治情况汇报,进行现场评议打分。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群众综合评议结果,作为各部门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其抓实干、主动作为,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对其领导班子和相关负责人,在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绩效考核上给予激励;对落实责任不力、存在问题较多、整治效果不佳、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单位,取消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视情况减半甚至停发相关责任人当年目标绩效考核奖和精神文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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