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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加强源头防控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2019-04-02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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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安徽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建设快讯正文

庐阳区财政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突出标本兼治、抓早抓小,强化源头防控,筑牢廉洁从政底线,促进了部门风清气正。

一是防微杜渐,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开展学习研讨和学习测试,及时传达学习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带头上廉政党课,组织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对照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撰写认识体会,通过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筑牢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

二是刀刃向内,持续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开支和“三公”经费支出;开展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的“四风”专项整治行动,查改形式主义问题5个。认真执行“一线驻点”“夜访万家”“大调研”等联系服务群众制度,2018年以来帮助解决群众问题11个、企业融资需求近2亿元。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委托第三方对结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坚决查处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打造阳光村务,将“三资”管理系统迁入“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强化惠农补贴发放和“一事一议”监管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厉行法纪,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庐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和财政局《集体决策会议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席监督,做到民主透明决策。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取消3项财政行政权力,取消4项财政公共服务事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始终依法行政。成功获批第三批“合肥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五是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防控。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出台《关于深化全区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等7项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开展滥发津贴补贴和“小金库”专项整治、2015-2017年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小金库”防治“回头看”,将“小金库”防治纳入“三查三问”范围,严肃问责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深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坚持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修订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细则,出台单一来源采购规程,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冯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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