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湖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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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略)
甲方(卖方):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沙溪镇归庄工业区
乙方(买方):邵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邵阳市中医医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采购本合同约定产品的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声明和保证
1.1甲方保证自己具有为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一切合法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约经销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需)、符合国家标准及乙方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并保证其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1.2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合格的产品,保证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甲方保证由其提供的产品无人为损坏的前提下,在使用寿命内具有可供正常使用的性能。
1.3甲方保证产品具有与使用目的相适应的条件,乙方使用甲方的智慧养老软件系统必须配套甲方具体产品使用。
1.4甲方保证产品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计量器具、试验设备等都必须具备有效的合格证书。
1.5甲方作为产品的生产制造(或特约经销商)及现场安装的专业厂家,确保产品来源、质量和安装方法符合双方约定。
二、 产品数量、规格、单价
乙方向甲方采购下列产品:
品牌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品名 | 单价(元) | 数量 | 运费(元) | 合计价格(元) | 产品类型 | |
久久 艳阳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DH-B(略) | 电动护理床 | (略),(略) | (略)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CBZ-(略) | 床边桌 | 1,(略) | (略)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YWD(略) | 电动移位车 | (略),(略) | 1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YWS(略) | 医用转移车 | 6,(略) | 6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WSY(D) | 多功能电动卫生椅 | (略),(略) | 1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XZC-(略) | 简易洗澡车 | 4,(略) | 2 | / | 9,(略) | 通用产品 | |||
久久 艳阳 | 康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JY-WM | 卧式沐浴 系统 | (略),(略) | 1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YWY(略) | 电动移位车 | (略),(略) | 1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STX | 升降踏步训练器 | (略),(略) | 1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JD | 组合型训练脚垫 | 3,(略) | 1 | / | 3,(略) | 通用产品 | |||
JY-BX-(略) | 步行器 | 6,(略) | 2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BX-(略) | 步行器 | 8,(略) | 2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ZK-(略) | 组合式智能康复训练系统 | (略),(略) | 1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ZHF-(略) | 组合式移动扶手 | 2,(略) | 5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双杠 | 双杠 | (略),(略) | 1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JY-YWT(略) | 电动移位机 | (略),(略) | 1 | / | (略),(略) | 通用产品 | |||
小计 | (略) | / | 1,(略),(略) | ||||||
合同总额 | 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伍仟贰佰贰拾伍元整 | ||||||||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3.1合同项下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伍仟贰佰贰拾伍元整。
3.2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输费、仓储费、人工费、保修期期间内应属甲方保修义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水电费及维修人员食宿费)、税金(税率为_(略)_%)等,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不再就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甲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乙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除下述约定的情况外,本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3.3.1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价款的;
3.3.2 经乙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及洽商,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确实应做调整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申报,经乙方审核后进行确认。
3.4付款方式:
3.4.1 合同签订,货到安装验收调试完毕后三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3.4.2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5货物出厂后甲方须向乙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与乙方付款公司名称及金额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及包装要求
4.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略)
4.2包装规格及要求:(略)
4.3甲方应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负责。甲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和双方商定的必要的技术资料随同产品或运单交乙方据以验收。
五、 产品交付日期、地点:
5.1交付日期:(略)
5.2交付地点:(略)
5.3卸货说明:(略)
六、 产品验收
6.1验收标准:(略)
6.2货到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包装箱不完整的,乙方应在签收货物前要求货运打开包装箱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后在签收。包装箱完整,乙方自行开箱验收,若有缺件、质量不合格、产品损坏等做出记录,并拍照片传到甲方处,甲方根据照片上的情况与乙方沟通处理。
6.2.1在到货 7日 内乙方应对货物进行验收,经验收若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乙双方进行产品的验收交接,乙方应出具验收合格的书面证明,若乙方在上述验收期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质量合格。
6.2.2经验收,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且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有权初步接收或拒收并要求甲方换货或解除合同。若乙方同意接收产品的,甲方可酌情减收部分合同价款(此价款应双方沟通,最终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盖章确认为准);若乙方要求甲方换货的,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除自行负责退货产生的相关的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七、 保修条款
7.1本合同产品保修期为叁年,电池为耗材类,如人为原因导致出现问题另计。自产品经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由甲方负责免费维护和保修(乙方不当使用或人为损坏除外)。保修期过后,产品的维修保养另行商议。
7.2甲方应确保保修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备查。
7.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修通知的(略)小时响应,(略)小时内处理。
7.4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5由乙方私自拆修造成的损坏和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6 在本条约定的保修期届满后,甲方仍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各方确认,保修期届满后的常年有偿维修服务(期间所产生的配件费、维修人员的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将提供,并以成本价提供零部件,零部件的成本价以每次维修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零部件报价单所约定的价格为准。
八、 权利担保
8.1甲方保证对其所交付的产品具有合法的转让权,并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8.2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或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的情形。如果甲方交付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 保密义务
9.1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
9.1.1 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工作成果文件和资料所包含信息。
9.2 甲方对于其在本合同商谈、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保密信息及本合同本身,都应予以严格保密。非经甲乙双方事先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但这一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9.2.1为获得政府的批准而必须披露的信息;或根据有效政府命令、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所必须披露的信息。
9.3 乙方同样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
十、 甲违约责任
(略).1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明确表示不能交货的,除应向乙方退还合同总额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数额为合同总额5%的解约违约金(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除外)。
(略).2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数额为合同总额1‰的逾期违约金;逾期(略)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如此,甲方应在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的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数额为合同总额5%的解约违约金。
(略).3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定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任何非书面形式的关于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均无效。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略).1乙方中途退货或单方解除合同或不愿意履行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5%,特制产品的幅度为(略)%)的违约金。
(略).2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数额为合同总额1‰的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每日计_(略)_元)。逾期超过(略)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照合同金额5%承担违约金。
(略).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运输费用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略).4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造成甲方发货错误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且不因此追究甲方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十二、通知与送达
(略).1以本合约完好履行为目的,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联系人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略).2双方认可任何通知均可以如下任意方式:(略)
甲方联系人:(略)
通讯地址:(略)
乙方联系人:(略)
通讯地址:(略)
(略).3送达日期:(略)
(略).3.1采用亲自递交的方式,应以被通知收到该通知的日期为准;
(略).3.2采用邮资已付的挂号邮件进行邮递的方式,应以邮件寄出的第3个工作日为准(或以挂号信记录显示签收日期为准);
(略).3.3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应以快递公司收件并派送后的第2个工作日为准(或以快递记录显示签收日期为准);
(略).3.4采用电子邮箱的方式,应以发送文件的电子邮箱收到成功发送邮件的通知之日为准。
十三、不可抗力
(略).1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略).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略).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略)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略).4若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略).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守约方所花费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等诉讼开支由违约方承担。
十五、其他条款
(略).1合同的内容及其有关的附件是甲乙双方关于此次合作所最终确定的全部内容,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内容,并同意取代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此次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本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2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此次交易的细节、产品的明细说明及买卖双方均认为有必要确定且双方均同意接受的与该交易相关的其他条款,需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略).3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两份,乙方五份。
甲方(盖章):(略)
代表人:(略)
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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