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6年12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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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南浔区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补充项目已由湖州市南浔区水利湖局以浔水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一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标段项目概况:(略)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分别如下: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略) (略)万元,计划工期6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等。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zjddzb(略)@(略).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略)年(略)月(略)日。招标人将于(略)年(略)月(略)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时,地点为湖州市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略)会议室(南浔区向阳路(略)号)。
5.2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每标段每本(略)元。
5.3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完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未取得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先办理好投标人的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南浔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申办事项,请咨询(略)-(略)。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廉洁守信承诺书》由投标人在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南浔政府网(网址http:(略))——信息公开”上发布。
8.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共有3个标段:(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略)号农水大楼(略)室地址:(略)(略)号森禾广场B座(略)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话:(略)-(略)/(略)-(略)
(略)年(略)月7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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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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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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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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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3年(自(略)年(略)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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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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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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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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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略)年(略)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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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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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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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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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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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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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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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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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及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是指(略)年7月1日以后的)。 |
南浔区第五批中央财政补充项目施工一标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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