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密条款
1)双方向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建设方案、系统结构拓扑图、IP地址分配表等)和双方谈判的内容、涉及的报价、形成的文件及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经营信息、业务信息等均属保密范畴(合称保密资料);
2)双方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有义务保证前述保密资料的安全,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保密资料的登记工作;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保密资料全部或部分传递、泄露或散布给他人,也不得协助或默许他人以任何方式取得保密资料及其副本;但法律法规、一方上市机构要求的除外。
4)任何一方不得利用保密资料损害对方利益。如无意进行合作或合同解除后,应归还全部保密资料;
5)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条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方、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本保密条款仍然有效,保密资料接收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保密资料已被所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1)本项目实施方法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本项目实施结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保证其在提供服务和形成资料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文件、资料、软件及其他物品均可合法地不受打扰地用于本合同项下相关事项的执行。乙方保证其服务与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与此相关的争议,并可由甲方为其业务或经营管理之目的自由使用。如甲方因使用本合同下的乙方服务与乙方资料引起与第三方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不可抗力事件
1)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充分合理的证明,双方协商终止或推迟本合同的执行。任何一方对其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对方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