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略)5人。
(1)项目主管岗位1人,由窗口人员兼任,负责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计划和工作汇报等内容。
(2)行政审批窗口(2个窗口,人员2名),负责受理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备案等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3)政策兑现窗口(1个窗口,人员1名),负责各级政府产业、人才、融资服务、知识产权等政策的落实、兑现等相关工作。
(4)社会事务窗口(1个窗口,人员1名),负责交通、城管、水、电、气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5)受理咨询窗口(1个窗口,人员1人)服务内容,负责受理企业咨询事项以及办事人员的引导、登记工作。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1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外包劳务项目的劳务人数、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任务、服务标准、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落实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1.2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甲方应协助乙方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规范和甲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1.3甲方依法制定并通过一定方式向乙方劳务人员公示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劳务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1.4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时足额将相关费用拨付到乙方账户,不得拖欠。
1.5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协议规定内容所进行的服务和经营活动。
1.6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定。
1.7甲方按劳务外包需要调整外包工作的工作量时,应提前(略)-(略)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及时补充人员和分流人员。
1.8甲方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自主对劳务人员实施工作安排、组织管理以及考勤和考核,乙方及乙方劳务人员应予以配合。
1.9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在岗人员有异议时,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略)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甲乙双方均有义务积极救治,并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因救治和赔偿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从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赔偿费用中支出,不足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各自承担的份额,协商不成,则由双方根据各自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1.(略)甲方对劳务外包费用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略)如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权利与义务
2.1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2.2乙方应为派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2.3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其员工的工资。
2.4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劳务外包管理制度和服务方案,自主开展各项服务、经营活动。
2.5积极配合甲方对劳务外包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服务。
2.6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其职责内工作的指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对不服从甲方工作指定安排的,甲方可向乙方协商更换服务人员。
2.7乙方劳务人员必须听从甲方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从事劳务工作。乙方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不得防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8乙方负责对其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做好安全培训、安全监督,确保安全无事故。
2.9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后,及时为劳务人员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
2.(略)乙方应保证劳务人员符合甲方要求的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技能资质状况等方面的要求。
2.(略)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