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略)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采购人收货地点正在装修期间,供应商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对接供货的时间、安装、保管事宜。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交货方式:(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说明:(略)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略),说明:(略)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湖南智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保证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项目整体质保三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2)售后服务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定期维护计划。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技术支持
提供7×(略)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故障响应:
提供7×(略)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对重大故障提供7×(略)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备件服务:(略)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培训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4)安装调试
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测试验收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见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违约责任
见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略).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略)年6月3日 生效
(略).其他条款
见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注:(略)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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