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建网 > 中标公示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远大路南侧水系改造工程(K0+000~K0+480段)施工合同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远大路南侧水系改造工程(K0+000~K0+480段)施工合同公告

2020-10-21 湖南
打印
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中标单位: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联系人/电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金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机构: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公示正文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略)-1发包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承包人(全称):  湖南高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长沙经开区远大路南侧水系改造工程(K0+(略)~K0+(略)段)施工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长沙经开区远大路南侧水系改造工程(K0+(略)~K0+(略)段)施工  (2)工程地点:远大三路以南,远大东路(在建)以北,黄花大道(在建)两侧。(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工程内容:铺设钢筋砼管道约(略)米,管道基础采用(略)或(略)°混凝土基础:(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设计范围内排水沟槽开挖、混凝土管道铺设及检查井砌筑等。具体工程量以采购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施工项为准。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略)-(略)-(略)计划竣工日期:(略)-(略)-(略)工期总日历天数:(略)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略)(略).(略)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签约合同价为:(略)壹佰捌拾贰万零伍佰叁拾柒元伍角壹分((略).(略)元);

其中:(略)

2.付款方式及验收:(略)

除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外,承包人不得以完成竣工验收或支付民工工资等不正当理由要求发包人多支付工程款或提前支付工程款,否则须承担2万元/次的违约金。

(略).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略).1.1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略).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提前(略)小时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略)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略)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略).2 竣工验收

(略).2.1 竣工验收条件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1)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

(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略).2.2 竣工验收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略)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 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略)天内审批完毕,并在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组织监 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 (略)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 自验收合格后第 (略) 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 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 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略)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其他说明:

1.本线上协议内容与本项目线下纸质版合同不一致、缺漏的,均以线下纸质版合同为准,纸质版合同内容详见本线上协议附件;2.本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含税)合同,中标优惠率为4.1%,最终合同价款以投评审定的为准,并执行中标优惠率。 4.付款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单位自行支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宋玉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略)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十三、其他条款1.本线上协议内容与本项目线下纸质版合同不一致、缺漏的,均以线下纸质版合同为准,纸质版合同内容详见本线上协议附件;2.本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正文结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施工合同(1).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

会员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