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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财政局财政信息中心机房存储扩展合同公告

2020-12-09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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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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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XJ-(略)-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财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询价  (2)项目名称:  财政信息中心机房存储扩展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财政信息中心机房存储扩展 网络存储设备核心存储:(略)台1(略)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1 2 3 4 5 6 7 8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1 存储 同有 NCS(略)G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略) 1 (略)
2 存储配件 同有 同有NetStor 硬盘及功能许可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略) 1 (略)
3 数据服务 湖南华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定制服务 湖南华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略) 1 (略)
包合计 / / / (略) / (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起始日期:(略)年(略)月1日,完成日期:(略)年(略)月(略)日。总日历天数:(略)天。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财政局3.3 履行方式:(略)

履行方式:(略)长沙县财政局,并按要求完成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服务等,直至通过甲方指定人员书面验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解放东路支行(湖南华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1、免费质保期:(略)

2、免费质保期的计算:(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十一、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3、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

4、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5、合同纠纷:

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方式提起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7.违约责任

1、甲方在项目实施前或实施中,未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施工场地和施工条件,造成的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

2、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2.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2.2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3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2.4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5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3、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3.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

(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略)年(略)月1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注:(略)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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