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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服务费合同公告

2021-10-21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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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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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略)-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服务费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宁乡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服务费 其他服务详见采购需求项1(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宁乡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服务费合同金额:(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内容:

1、对宁乡市城区及宁乡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建制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进行基准地价更新。

2、在确定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内,划定土地级别的基础上,分别更新城镇的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级别基准地价。

3、应甲方对成果实际使用要求,乙方应进一步细化相关成果内容。

二、工作时间:(略) 年(略) 月8 日至(略) 年1月(略) 日。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第四条 成果要求

一、乙方应严格按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内、外业任务,向甲方提交以下成果:

(1)文字成果

① 宁乡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② 宁乡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③样点调查与测算资料汇总。

(2)图件成果

① 宁乡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② 宁乡市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图;

③ 宁乡市各乡、建制镇级别基准地价图;

(3)表格成果

① 宁乡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② 宁乡市乡、建制镇基准地价表;

③ 宁乡市城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④ 宁乡市乡、建制镇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⑤ 宁乡市城区宗地地价因素说明表;

⑥ 宁乡市乡、建制镇宗地地价因素说明表;

(4)数据库成果

①上述成果刻盘;

②基准地价成果电子化备案。

二、基准地价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成果署名时,甲方排在第一位,乙方排在第二位,人员名单由双方提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派出熟悉城镇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资料收集及样点调查等工作。

二、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所需的城镇自然社会经济资料、土地利用及土地市场状况、历史等文件资料及工作底图等图件资料。

三、甲方付给乙方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经费(略)元整(大写:(略)

叁拾贰万捌仟元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甲方负责项目成果征求意见、听证及送审验收等工作,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该项目中的技术工作主要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编制、调查表格的设计、调查人员的培训、项目的外业调查、内业资料分析计算、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的撰写及基准地价图等有关图表的编制。

二、乙方应甲方要求于(略) 年(略) 月8 日前进驻现场,在甲方的协助下开始样点调查、部门资料收集工作。

三、乙方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天内完成初稿编制,(略)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成果达到验收标准。确保在(略)天内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制订、验收及公示、报备工作,(略)天内完成基准地价更新省级备案工作,每延迟一天,扣减乙方(略)元服务费。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所需资料不能按期、按要求提供,则乙方提供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

四、乙方按要求成立宁乡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专班,并在宁乡市设置专门办公场所,安排至少二名土地估价师(均要求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三个或以上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历)在宁乡市专门从事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服务工作,接受甲方考勤,每缺勤1人次,扣减乙方(略)元服务费。除资料收集等无专业技术要求的一般性事务外,其余工作均由乙方自主完成,不再进行服务外包。

五、乙方应负责项目文字报告及图件的修改,直到通过省级验收。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在甲方无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则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略)元违约金。

二、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甲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支付项目费用,则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3‰的滞纳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

(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所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均为中标单位负责。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注:(略)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南路(略)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乔庄1号
法定代理人: 罗亿清 法定代理人: 吴跃民
委托代理人: 贺强 委托代理人: 廖杰
电话: (略)-(略) 电话: (略)-(略)
传真: (略)-(略)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