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JZ-(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退休职工节日慰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退休职工节日慰问采购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略)元/每人每节,共8个节。合计(略)元/人。 | 个 | (略) | (略)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万零叁仟贰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交货。 3.2 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1、交货时间与地点: 1.1交付方式:(略) 1.2交货时间:(略) 1.3交货地点:(略) 1.4按谈判报价上浮率提供相应面额提货券。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2.1付款人:(略) 2.2付款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湘潭营业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供货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送货到指定场地。 2、提货券仅限用于超市提货(主副食品、生活用品等,烟酒、百货除外)使用期限三年,提货券全年任何时间段都可使用。 3、质量要求:(略) 4、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提货券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提货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成交供应商负责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杂费,采购人部再支付任何费用,采购人确认数量、面值无误签订验收单。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有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成交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产品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权力瑕疵担保 6.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力。 6.1.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力。 6.2.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由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一、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b、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二、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就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略)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未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