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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劳务派遣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2022-05-19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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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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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略)-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世纪新星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劳务派遣制)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劳务派遣制)服务项目 职业中介服务1.长沙县人民法院的有关工作人员采用司法辅助人员(劳务派遣制)方式,通过招标确定劳务公司。人员要求由采购人根据所需岗位的性质和行业特点进行选定,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劳务派遣制)合同,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完成人员录用工作,最终招聘的人员名单需经采购人同意,然后再由中标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中标人负责员工的入职手续办理、人事关系档案处理、工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以及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采购预算:(略)项1(略)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叁万叁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略)号长沙县人民法院3.3 履行方式:(略)

劳务派遣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及管理服务费凭发票一次性支付。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长沙世纪新星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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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最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略)〕3 号)要求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略)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以及考核。

2、甲方发现派遣人员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有权将派遣人员遣返乙方。

3、甲方依据自身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一般应提前(略)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服务费及其它费用,依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4、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5、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6、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非因公负伤、死亡等事故,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申报相关费用。社会保险统筹支付之外的费用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7、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派遣人员的病假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服务费。

8、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婚姻状况”及“三期”情况。

9、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员工。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成为乙方的员工。

(略)、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回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处理后,将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

(1)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略)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连续2次考核为不合格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略)、甲方协助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会活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并于每月(略)日发放本月工资。福利待遇、绩效考核奖、经济补偿等费用的发放时间、对象、金额要根据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工作情况,依据甲方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等记录双方确认后发放。

2、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4、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用工方承担。

5、乙方推荐的新派遣人员,乙方应督促其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由甲方推荐并经乙方同意的新派遣人员,由甲方督促其体检,经乙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6、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派遣人员计划生育、党团关系等手续。

7、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负责将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托管于长沙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实行人事代理。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

2、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略)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的滞纳金。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

(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4、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在服务期间乙方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略)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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