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建网 > 中标公示 >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2022年垃圾分类宣教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2022年垃圾分类宣教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2022-07-04 湖南
打印
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4日
中标单位: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联系人/电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金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机构: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公示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JZ-(略)-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净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略)年垃圾分类宣教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县(略)年垃圾分类宣教工作服务项目 其他服务为持续推进我县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全面铺开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工作,巩固和深化厢房建设效果,经县政府同意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公司负责(略)年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从线下宣讲授课、线上宣教推广、趣味活动组织三个方面展开宣教工作。项1(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贰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详见附件——长沙县(略)年垃圾分类宣教工作服务项目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3.3 履行方式:(略)

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开展相关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线上和线下宣传活动、团队支持及宣传推广、课程开发、实地授课、宣讲团团队建设与运营等工作。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制定适宜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工作实施进度表”,有详细的工作事项开展计划,稳步推进工作。项目按照阶段性,提交相关的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汇总。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湖南净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严格按照本协议内容执行,宣传板块应做到保持一定频率,以短视频、图文报道,落地宣传等多形式开展。线下活动执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活动安全开展,让活动影响更加广泛,带动居民垃圾分类知识学习热情,以及加强居民垃圾分类实操能力。宣讲团运营服务应根据需求按照双方约定内容,完成年度服务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执行。做好验收报告、及资料留存,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整个宣教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修正及调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整个宣教工作过程中使用的课件、物料、宣传品进行抽查、验收。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依约支付宣教工作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依约提供线下宣教场地便工作顺利进行。

3、甲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为宣教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协助。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对接各活动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需予以配合。

2、乙方有权在签订本协议后,不接受由甲方提出的增大成本的附加项目,但双方就此协商一致的除外。

3、甲方逾期支付宣教工作费用给乙方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义务

1、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责任保证宣教工作的计划性、完整性、条理性和合理性,并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容、要求开展工作。

3、乙方若改变任何与宣教工作相关的环节,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对活动内容合理且不增大成本的变动及调整。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

7.3乙方未能依照进度推进宣教工作,导致宣教工作未能按时进行的。

7.4甲方连续逾期支付费用给乙方达(略)天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

(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

无

注:(略)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天华北路(略)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三一路1号三一工业城众创楼3楼
法定代理人: 沈建民 法定代理人: 周红波
委托代理人: 王女士 委托代理人: 周红波
电话: (略)-(略) 电话: (略)-(略)
传真: (略)-(略)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长沙县(略)年垃圾分类宣教工作服务项目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