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正文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略)-1发包人(全称): 湘龙街道办事处 (甲方)承包人(全称): 湖南达茂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略)年湘龙街道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及停、缓建工程治理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年湘龙街道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及停、缓建工程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县湘龙街道范围内,详见施工图。(3)资金来源:从社会管理费列支 (4)工程内容:本项目为(略)年湘龙街道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及停、缓建工程治理工程,主要包括红线范围内种植大叶香樟、山茶球、红檵木球、杜鹃球,沿腾辉路增设钢丝网围栏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为(略)年湘龙街道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及停、缓建工程治理工程,主要包括红线范围内种植大叶香樟、山茶球、红檵木球、杜鹃球,沿腾辉路增设钢丝网围栏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略)-(略)-(略)计划竣工日期:(略)-(略)-(略)工期总日历天数:(略)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略)(略).(略)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设有控制价,控制价为:(略).(略)元。 报价形式:(略)(略).(略)元 2.付款方式及验收:(略) 付款人:(略) 付款方式:(略)/。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 (略)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 (略) %;竣工验收且长沙县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略)%;剩(略)%部分质保期满一年后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其他说明:(略)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优惠率报价4.付款人: 湘龙街道办事处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尹彬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略)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十二、其他条款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 发包人(全称): | 湘龙街道办事处(公章) | 承包人(全称): | 湖南达茂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 | 组织机构代码: | (略)K | 组织机构代码: | (略)XB | | 地址: | 万家丽北路龙塘安置小区c(略)栋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板仓路以南向阳路以西新长海中心3栋A座(略)室 | 合同正文结束 |